這部紀錄片的主角是張原境,一位同志基督徒記者,因教會反同氛圍及自身躁鬱症,最終自殺身亡的故事。內容探討同志身分與基督信仰的衝突,以及教會對同志族群的包容性不足。 這部片不僅記錄了張原境的故事,並呈現了其他同志基督徒的經歷和觀點,反思教會應如何更好地接納和支持LGBTQ+信徒。有興趣的格友們可以關注一下~
2017年,是身為研究生的最後一年,活在自己世界的日常,竟被一篇報導所打破。謝謝這位把新聞貼給我的友人,讓我對這世界有了新的看見與持續不斷的反思。
繼那篇報導之後,我又尋找了一些相關文章與時事評論,逐漸思考著如何與現在的改變對話,如何與這個社會對話,以及與自己對話的機會。這篇重要的報導就是發生在2017年5月24號,同婚釋憲748號的消息。
爾後幾天,陸陸續續有相關文章與報導出現在熱門搜尋以及社群網站的動態裡,無可避免地,受爭議議題如今跑出好像得出答案一般的決定,不同的聲音肯定隨之而來。 在教會界尤其明顯,畢竟這牽涉到個人接受到的信仰教導以及教義的解釋。
有篇針對大法官釋字結果的文章我覺得說得很好,刊登在2017年5月28號的《上報》。我們對法律的印象就是規範、紀律、限制,簡單說就是你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但如果一項法律的發布能讓人覺得頓時撥雲見日,讓人覺得這件事能寫進歷史,那這項法律就不只是一項禁止你做、做了就把你抓去關的禁令,而是使得適用在這條法律上的所有人擺脫因過去錯誤的思想造成的歧視與壓迫,在這開創性的新時代裡平等地得到自由!
說到法律,想到的是新約《馬太福音》裡耶穌所說的:
「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這邊如果演一場話劇或許很有趣—
門徒:「老師,既然你來了,就幫我們看看現在的法律哪裡有問題吧。」
耶穌:「沒有問題,你們應當如此行。」
門徒:「呃,這個版本在你降生之前就有了,跟現在來比好像有點舊,因應時代變遷, 稍做調整應該不傷大雅?」
耶穌:「我實在告訴你們,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
門徒:「可是光看舊律法我們還不很懂每條律法的精髓,但現在也沒有修正過的律法可以看, 那我們要怎麼辦?」
耶穌:「看我。」
早在聖經時代,耶穌就已經告訴我們律法不會只是石板上的那些字,他是道路、真理、生命, 他是律法的成全者,是福音的開創者,也是第一個不將法律僅僅視為規章教條, 而使它指向上帝哲理、用生命將它賦予超越性意義的先鋒。
基督教信仰本身強調愛與包容,但部分教會和教徒在面對社會議題時,可能受限於自身的價值觀和傳統教義,而表現出排斥和不理解的態度。這也反映了信仰與現實社會之間的衝突和挑戰,以及信仰實踐中需要更多同理心和包容性的必要。所以我認為要用信仰回應社會議題需要先自省再行動,這不容易,因為這同時也代表著自己本身的信仰基礎須接受挑戰。這跟傳道人在準備講道講稿要注意的事情差不多:
你是完整查考經文脈絡與當時文化背景之後才統整出適合於現代講述的一個講題,還是自己已經先想好要講什麼題目才去找可以為講題舉例的經文?
對經文的錯誤理解與誤用,不是只有誤解上帝心意而已,也很有可能會讓講道中的聽者成為受壓迫的受害者而對基督信仰失去信心,甚至造成悲劇。
同樣在2017年有一部電視劇《通靈少女》,觀賞之後在思考一件事,影集裡常見信徒到宫廟問神,他們請示神明的方式大概是像這種問題: 要不要,好不好,能不能…類似yes/no文句的問法。回過頭來檢視我們對上帝的禱告,到底有何不同?
我們是不是也常常出現這種非A即B的禱告方式?
好像在要求上帝只能配合著我們的問題回答是或不是,但是充滿無限性的上帝,一定會有超乎對與錯的答案。所以我們應當如何求? 或是如何看待禱告這件事? 甚至我們應該問,禱告的本質是什麼?
我小時候很喜歡一種玩具,叫做戰鬥陀螺。這種陀螺與傳統陀螺不一樣,有著稜稜角角五顏六色的像風車葉片一樣的零件,在簡單的比賽中,雙方用發射器將陀螺注入旋轉的力量並射出,在互相碰撞之後,還能保持旋轉狀態的陀螺就贏了。 所以,想贏,想勝出,就要不停地轉。有那種不轉會贏的陀螺嗎?
有人在生活中會想尋求安定,尋求穩定的日子,或許有人歷經滄桑,想如此過完餘生, 但如果是整個大環境出了差錯呢? 看看轉動中的陀螺吧,一直轉一直轉,很辛苦很累、身心俱疲。但是它的腳步是站穩的,甚至是能順應地形滑動的!
我們的生命樣態是如何? 是像倒在一旁不動不會有事、安於現況的陀螺? 還是像不停轉動、就算累個半死依然不畏環境堅持昂首站立的陀螺?
如果你還想為了貫徹自己的生命與信仰拚一波,那就找到屬於自己的發射器,做好預備站穩腳步一起喊:「3、2、1,GO~~~~~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