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這篇文章又再度突顯他沒有論述能力的事實
論述是要不斷提出證明佐證到讓人難以反駁,
而不是一直提出「你認為的事情」
不斷提出你認為的事情就是在打嘴砲而已
差別在文字比較多跟比較少而已
例如這篇的重點就是
「我有拿又怎樣」
而有腦的人會想的重點是
「他拿了之後做了什麼」
請問他有提到嗎?🥴
柯文哲之前用政治獻金買商辦就是「觀感不佳」連中立的人都想嘴一下
你怎麼會認為你拿這些錢不用交代清楚就可以得到你觀感好棒棒不用交代的結論?
想靠典型中國論述逃避交代清楚的部分只能洗腦那些四成哥布林啦!🥴
比透明化你們永遠比不上柯文哲啦🥱
至於有沒有違反國安法!?
我是認為很難告的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