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龍頭很響,泡泡越生越多,海棉越擦越薄。
廚房外面,人聲嘈雜,但我的耳朵和大腦自動離線了,心思全在手上。
親愛的有說讓他來幫忙,但廚房太小了,他擠不進來。
如果我讓他洗,就要一個人面對他父母的責怪。
我知道他的父母不喜歡我,我明白。
彼此的心都太小了,就像這個廚房。
如果結婚,再來磨合的話,可能會傷得更深。
現在放棄的話,畢竟又有了感情。
十年後的自己會後悔嗎?誰知道呢。
也許我該把話說得更清楚,說:
這次我洗了,我希望下次你來洗,不然下次我直接走了。
但,我就總是後知後覺的,很容易被氣氛影響,下意識迴避沖突。
這理論我都清楚,但吃虧的也總是自己。
碗洗完了,我心裡也就決定好了。
「分手吧」。
因為我還沒有準備好。
要沖突的前提,是接受得了失敗的結果。
我只接受得了自己提分手,接受不了對方向我提分手。
所以不成熟的是我,不是他。
不愛他的是我,不是他。
「我不就說了讓我來洗嗎!」
他送我回到我家樓下,他吵得那麼大聲,讓我的家人和鄰里全都聽見了。
我心裡不想再爭論他的誠意是有多少。
就不算洗碗的事,他父母在桌上對我的陰嘲陽諷,不停試探我家底財產,他也不是沒有耳朵。
那個時候,怎麼不見他開口制止他的父母呢?
「你不走,我就報警了。」
我任他編了一堆故事,把我不堪的一面誇大,大聲嚷嚷給所有好事八卦的人聽。
我全程撲克著臉,心裡越發慶幸自己走得快。
雖然他的職業比我「高尚」、賺得比我多,朋友比我多,家底也比我厚。
也許我嫁給他就一輩子不用幹了,離婚也可能分一半。
但他是個爛人。
「有必要鬧這麼大嗎?」我媽說。
等警察真來了,他就小聲裝委屈幾句就哭著走了。
所有人看我的眼光,都是一個「渣女」。
我不管,我回到家,洗個澡,矇頭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我媽不依不撓的說,勸我不要分手。
我出門去上班。
「那小子不是挺好的嗎?」我老闆說。
我上班時掛了某人的電話,拉黑。
然後我老闆不管不顧,用他聽回來的故事,「心靈雞湯」了我一整天。
但我工作的「死線」並沒有後移。
下班了,我坐在24小時的便利店裡面「加班」。
工作都好了,半夜,順便把辭職信也打了,寄了。
我看了看存款,想搬出去住,都付不起按金。
三十歲了,人生混得如此失敗。
家庭,愛情,事業。
明明一直很努力。
我回到自己「家」的樓下,看到燈還開著。
我不想上去,懶和我媽再吵。
我累了。
我迷迷糊糊間搭公車去了我男友的家。
從樓下看,他家的燈關了。
我看了一會兒,心想:該潑紅油嗎?
還是印傳單,貼一千張在大街小巷?
在這段關系裡,我也付出了很多。
為了他,有個能帶出去見人的女朋友。
我買了一堆名牌,衣服、包包和化妝品,做了個髪形,脫了個毛。
甜蜜的時候,他一直要替我埋單,但我的自尊不允許,於是毅然清空了自己的帳戶。
但,為什麼現在就堅強不下去了呢?
我又找了個附近的便利店,進去走走。
店員說「歡迎光臨」,我沒回話。
我漫無目的地,撫摸著架上每一件商品。
店員也許是被我的氣質嚇壞了,有點沖地問:「你到底是要買什麼啦!」
我的手,剛好停在一圈兒童跳繩上。
「這個。」
無地自容的我,結帳了。
我就自己去,找個舒服的地方呆著吧。
不用再醒來,就能好好入睡了。
既然這個世界都不容許我們分手的話,那就別分了。
我一向很聽話,很自動自覺。
愛一個人時,我能對他有多好,就能對自己有多狠。
人,只要自己內心無愧就行了,我的動機到底是什麼,他們自己想吧。
麻煩到他人什麼的,他們不也麻煩了我嗎?
是他說要替我洗碗的吧?難道我連個破碗都不如?
你,來清理一下我的屍體唄。
看我多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