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高度實務的國貿案例,涉及多國供應鏈與產地判定問題。
- 台灣製造晶片 → 馬來西亞封裝 → 出口至美國
- 問題重點是:「這樣的產品算哪一國原產?會不會變成馬來西亞製?」
這正是國貿與報關工作中對「實質轉型(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與「原產地規則」最常見的實際應用場景之一。


核心問題:出口至美國時,這批晶片算哪一國原產?
美國原產地判定法則:
- 美國採實質轉型原則(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 Rule)
- 判定原則是:「產品經過實質改變功能、性質、用途的加工程序」後才改變原產地
對於晶片這類高科技產品,美國海關(CBP)一貫立場是:
晶圓製造地 通常決定原產地
封裝測試程序不足以構成實質轉型
→ 所以你的商品原產地仍為「台灣(Taiwan)」,不會變成馬來西亞(Malaysia)製。
出口實務操作:
一、原產地標示與文件

二、英文產地聲明範本(可附在發票或單獨出具)
Declaration of Origin
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semiconductor products (ICs) covered by this shipment were fabricated (wafer manufacturing) in Taiwan.
The final assembly and testing were conducted in Malaysia.
The country of origin, under U.S. Customs regulations, is Taiwan.
Company Name
Signature / Title
Date
三、客戶如轉賣至美國政府或軍方,可能會要求更嚴格的來源追蹤:
可以提供:
- 晶圓廠證明(如來自 TSMC)
- 製造流程圖
- COA(Certificate of Analysis)等品質文件
延伸建議
- 避免標示為 “Made in Malaysia”:容易引發關稅誤報或被錯誤認定為中國或東協原產,尤其在美中貿易背景下,買家很敏感。
- 若客戶要求證明台灣原產而非馬來西亞製造,可附上以上聲明或外貿協會核發的 C/O。
- 若將來從馬來西亞直接出口至東協、印度等國,可能反而需要考慮馬來西亞產地是否更有稅務優勢(此時另行適用當地 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