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小心,遇到車禍怎麼辦? 以下幾個步驟不要忘記!!!
一、先確保人身安全
發生車禍事故不要緊張,先不要移動車輛,然後打警示燈,注意往來車輛在後方擺放警示標示,人移動到安全的地方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二、維持現場狀況
大家隨身都有拍照功能的手機,記得要先把車禍現場狀況用錄影或拍照方式記錄下來。如果有粉筆將相對位置畫下以避免日後爭議。
三、一定要報警:
無論車禍事故大小,一定要記得報警如果有受傷情形,要記得叫救護車。報警才能保障權益。例如保險出險,肇事責任初判等,都需要警方的文件證明。
四、留下對方資料:
記得記錄下對方車號;顏色姓名,電話,地址等。以便日後求償。
五、就診開立驗傷單:
如果有受傷,一定要盡速就診請醫師開立驗傷單不要日後幾天再去看診會有爭議。
六、保留好相關單據:
一般車禍事件,包含財損、人傷。
簡單的說,就是車輛維修,受傷醫療等費用。另外還可以求償的部分
1.工作損失(請假扣薪)2.看護費用3.交通費用4.精神慰撫金。
如果受傷很嚴重,可以求償工作能力減損。
七、注意時效問題:
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有六個月告訴期間。民事損害賠償,要在事發兩年內請求,否則時效消滅。
----其他可能的疑問----------------
接下來,用Q&A方式,來幫大家整理,一些常會搞不清楚的問題。
Q1. 好像沒多嚴重,大家說一下就算了,是這樣嗎?
A1. 如果雙方都認為,沒有什麼大礙,願意不互相求償,還是建議留下簡單的和解書,
以避免日後爭議。(車禍和解書怎麼寫?看過來~~~~)
Q2.看了一下,沒什麼大礙,就開走了,可以嗎?
A2.就像前面說的,不管車禍狀況大小,都建議第一時間先報警。或是跟前面的問題說的,簽立和解書。不然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另外保險公司也可能會不理賠。
Q3.有保全險,懶得麻煩,就跟對方簽和解書,可以嗎?
A3.如果有保險,建議除了報警外,第一時間要同時通知保險公司,請保險人員協助處理。因為通常要看保險契約的條款與內容,有無代位求償的問題。如果未經保險公司同意,任意與對方和解捨棄求償,侵害保險公司的代位權利,保險公司可能會不理賠。另外在隔年的保費費用部分,如果有出險紀錄,就會調整保險費,所以既然有保險,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吧。但簽署任何文件時,還是要記得看清楚 。
Q4.警察做的現場圖我簽名了,但事後發現有問題怎麼辦?
A4.原則上處理車禍事件,車禍現場圖與第一時間的筆錄,佔了很大的關鍵。因為會影響初判表及肇事責任分配的問題,跟上面的問題一樣,簽任何文件前,絕對要先看清楚。有不懂得請相關人員解釋,確認了再簽。否則只要簽名,就會有法律效力!!日後要推翻有很大的困難。如果現場的繪製的內容,例如車行方向,碰撞位置與現場實際狀況不同時,一定要請警方更正,不然會影響很大權益!!!
Q5.雙方都有意願和解是否要提刑事告訴?
A5.之前的文章有提到,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有六個月期間限制。侵權行為的時效是兩年,因為談和解可能有時需要耗費一些時間,要自己斟酌,如果真的時效快過了,告訴乃論是可以撤告,先提了再說。另外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部分也要注意時效問題,如果快來不及,還是要先另外提民事訴訟,才不會讓自己權益受損。
Q6.是否一定要上法院?
A6.一般處理車禍事件,可以自行和解,但還是建議在警局和解,留下紀錄,才不會有爭議。和解不成是否要上法院?看車禍嚴重程度及損失金額高低,時間與金錢就自己斟酌。如果覺得上法院太麻煩,可以透過調解程序,到各地鄉鎮市區公所都可以申請調解。
Q7.是否一定要找律師呢?
A7.跟上面提到的一樣,要自己斟酌時間與金錢,因為目前除了第三審律師費用外,其他審級的律師費並非必要費用。原則不能跟對方請求。但目前實務上,可以在所謂慰撫金的部分,斟酌這些費用。所以到底要不要請律師,基於專業的立場,當然建議除了看我們的文章外,有預算的話還是建議找律師。如果預算不太夠,可以建議找律師協助代擬書狀,書狀佔了訴訟結果很太的因素。而且費用會比委託出庭便宜一些。
不知道怎麼寫和解書跟撤告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