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努力,只為一次被看見》
第一章:誰在定義努力的價值?
出社會後,我聽過一句話:「在職場上,男人可以偷懶,但女人不行。」
那天是我加入Zentra行銷部門的第九個月,一場例行會議結束後,部門副理楊偉翔在收拾筆電時笑著說出這句話,似乎只是開個玩笑。
但坐在會議室角落的我,卻像被重重敲了一下。
我叫林俞汝,26歲,台中人,台大外文系畢業,曾在學生會和校刊社打滾,也曾夢想成為一位影響世界的女性。
Zentra,是我的第一份正式全職工作,是一家外商行銷顧問公司,主打年輕、有創意、彈性工時。
剛進公司時,我興致勃勃,每份簡報都熬夜準備,每次任務都盡全力完成。
但不到半年,我就發現,會說話的人比較吃香,懂「交陪」的人升得比較快,有些人只要說得動聽、會「攀關係」,就能輕鬆升遷、獲得資源,那些滑水的人,不但沒事,還能因為人緣好被捧上檯面。
而像我這種只懂得默默努力、拼命做事、不太擅長包裝、不太懂得經營關係的人,只會被當作可靠又好用的工具人。
楊偉翔那句話,像是一把釘子,把我牢牢釘在一個現實裡:不是每個人都靠實力走得上去,尤其是女生。
以上故事為虛擬情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