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研究圖書館學會(Association of Research Libraries, ARL)針對人工智慧制定了《研究圖書館人工智慧指導原則(Research Libraries Guiding Principles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本部落格文章跟《IFLA著作權與人工智慧聲明》一樣,由ChatGPT輔助翻譯。
背景說明
人工智慧(AI)技術,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慧,具有改善資訊近用與促進研究成果開放的重大潛力。AI 同時也可能對資訊生態系以及研究圖書館所支持與服務的社群帶來擾動。AI 模型的日益普及,帶來了許多可能性,也引發了若干倫理、專業與法律層面的考量。
為人工智慧制定一套研究圖書館的指導原則,有助於影響政策、倡導負責任的 AI 發展與部署、促進倫理與透明的實踐,並在研究圖書館及整體研究環境中建立利害關係人之間的信任。這些原則將作為倫理與透明使用 AI 的基礎架構,反映我們在研究圖書館所堅守的價值。ARL(美國研究圖書館學會)將依據這些原則進行政策倡議與相關參與。原則(Principles)
1. 圖書館促進人工智慧工具與技術的民主化近用,以培養全民的數位素養。
圖書館應擁抱機會,指導圖書館使用者與資訊專業人員瞭解 AI,使其具備在日漸依賴AI的社會中生存所需的知識與技能。此原則彰顯圖書館對包容、知識傳播與個人賦權的承諾。
2. 圖書館致力於理解 AI 模型與應用中扭曲與偏誤的來源。
我們認知所有AI模型都固有地容易產生扭曲,因此必須運用我們的專業提升使用者對 AI 系統及其輸出結果所含扭曲的認識。我們努力強化AI透明度與可理解度,營造一個讓使用者能掌握知識、批判性地評估 AI 驅動之資訊與服務的圖書館與研究環境。
3. 圖書館倡議透明與資訊誠信。
圖書館將推動我們所採購與取得授權的 AI 技術之演算法、訓練資料與方法論具備公開性與透明性。
4. 圖書館堅信「沒有人類,就沒有 AI」。
此原則凸顯人類在關鍵決策時刻中參與的重要性,以提升研究環境中 AI 驅動流程的問責性、倫理考量與整體可靠性。
5. 圖書館優先保障使用者在 AI 工具、技術與訓練資料使用上的安全與隱私。
圖書館將持續倡導制定法律與規範,以保護圖書館使用者與員工的個人資訊。
6. 圖書館主張,美加兩國的著作權法具有彈性且足以因應 AI 與技術交匯所引發的多數著作權議題。
圖書館在保留非營利研究與教育使用權利方面具有利害關係。有關美加著作權法更多內容,可參閱《圖書館著作權聯盟:著作權與人工智慧原則》及《加拿大研究圖書館協會:生成式 AI 時代著作權諮詢意見書》。
7. 圖書館透過協商以維護數位資訊的學術用途。
作為合理使用(fair use)與合理處理(fair dealing)、思想自由與資訊自由的擁護者,圖書館主張授權合約不應限制數位資訊的學術用途。
延伸資源
- 《ICOLC 關於授權中 AI 的聲明》,國際圖書館聯盟聯盟(ICOLC),2024 年 3 月 22 日
- 關於「可解釋人工智慧」(XAI)的應用,體現「獲得解釋的權利」核心主張,請見:Michael Ridley,〈Explainabl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Research Library Issues》,第 299 期(2019):28–46
- 《圖書館著作權聯盟:著作權與人工智慧原則》,2023 年 7 月 10 日
- 《加拿大研究圖書館協會:生成式 AI 時代著作權諮詢意見書》,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