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人生中真正重要的事情只有兩件:一是找到一些值得去做的事情然後認真投入,二是找到我愛的人然後一起生活。
什麼是值得去做的事情?我覺得是在那個當下,你認為最有價值的事情。可以是學物理、做產品、鍛鍊身體,whatever,但你必須認真的叩問自己,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每個感受來做決定。否則將來很高的機率會後悔,陷入存在主義危機。
那要如何“找”到那些值得長期投入,可以做很久的事情?我感覺就像Paul Graham 在How to get start up ideas裡講的一樣:多去嘗試事物,盡量在一個領域走到最前端,那你自然會發現那些應該要有的,但卻還沒被做出來的東西。
如果沒有陷入存在主義危機,那我覺得影響一個人是否快樂的最大因素就是他有沒有和他愛的人一起生活。你愛跟你一起生活的人嗎?或更精確地問,你願意聽他分享每天發生的事,然後跟他說說自己今天在做什麼嗎?你是有意識的去做上面這個過程,然後確實的感到幸福嗎?有可以依靠、信賴的人的時候,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帶來的焦慮會少很多,讓人能踏實的做好眼前的事。
這是我目前的人生觀,也就是my best strategy of maximizing the happiness in my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