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美國能源部將直接空氣補捉(Direct Air Capture, DAC)技術與產業資訊整理成一份完整的分析報告,內容涵蓋了技術分類與說明、特色、以及當前產業的分布狀況。用於理解 2025 年 DAC 技術發展現狀很有幫助,有需要的讀者可直接前往下載全文。
DAC的背景與目的
DAC 在氣候變遷緩解中的預期作用與功能:
- 降低大氣二氧化碳濃度:當 DAC 與長期碳儲存結合,且生命週期排放最小化時,它可以減少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
- 補償難以減量的排放源:DAC 可以用於補償難以在經濟上或技術上實現完全脫碳的排放源,進而在較低的整體經濟成本下實現淨零排放。
- 實現淨負排放與全球降溫:一旦實現全球淨負排放,DAC 可以進一步移除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可能導致全球降溫。
- 生產低碳燃料和化學品:從空氣中捕獲的二氧化碳可以加工成含碳化學品和燃料,這些產品在燃燒或降解時釋放的是大氣碳而非化石碳,有助於減少這些產品的總體排放。
- 支持氣候目標:所有將全球暖化限制在《巴黎協定》規定的 1.5°C 目標的模式,並且要最大限度地減少氣候目標超出的情況,都預計將使用 CDR(包括 DAC)以及傳統的減量策略。許多來源指出,為了實現氣候目標,在 21 世紀全球累計需要移除數百億至數千億噸的二氧化碳。即使在積極減排的情景下,為實現和維持淨零和淨負排放,全球每年也可能需要運行數十億噸的 DAC 容量。
實現 DAC 預期作用的挑戰與要求:
儘管 DAC 預計扮演重要角色,但該技術目前仍處於相對早期的發展階段,其最終規模、定義和市場前景存在不確定性。為了實現必要的部署水平並最大限度地降低技術的經濟和環境成本,需要進行大量進一步的 DAC 研究與開發。
擴大 DAC 的規模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勞動力發展、支援性的能源和二氧化碳運輸與儲存基礎設施、供應鏈管理、社區參與和市場發展。擁有低碳能源以及二氧化碳運輸、儲存和轉化基礎設施屬於技術推廣的必要條件。培育 DAC 技術的多元化全球組合非常重要,這有助於規避任何單一方法未能實現的風險,並提供更適合不同氣候、環境和能源條件的多種選擇。
DAC的類型
直接空氣捕捉 (DAC) 技術主要分為三種一般類別:
- CO2-Concentrating DAC (二氧化碳濃縮型 DAC): 這類技術將二氧化碳從周圍空氣中分離出來,並產生一個濃度更高的二氧化碳流,用於後續的使用、轉化或儲存。 這是最常見且定義最明確的 DAC 形式。 通常使用在捕捉室外空氣中的 CO2,但有些也針對室內空氣中因人員呼氣而導致高濃度 CO2 的情況。
- Reactive DAC (反應型 DAC): 這類技術涉及使用可再生捕獲介質,將二氧化碳從周圍空氣中分離,並在再生過程中同時將捕獲的 CO2 轉化為不同的化學產品,例如甲烷、甲醇和一氧化碳。 這些過程通常使用能夠同時捕獲和轉化 CO2 的雙功能材料。 使用可再生捕獲介質來生產碳酸鹽產品的公司也歸入此類。 可能需要氫氣或其他輸入物質來促進產品合成。
- 捕獲介質: 固體吸附劑是大多數 DAC 公司採用的捕獲介質。全球 DAC 公司中,約有三分之二 使用固體吸附劑作為其捕獲介質。這涵蓋了所有已識別的公司,除了少數數據不公開的公司。
- 再生方法: 從公開數據難以完全區分僅使用溫度或同時使用溫度和真空的方法,但溫度是所有單一方法中最常被使用的再生方法。緊隨其後的是結合使用溫度和真空的方法。絕大多數公司使用溫度、真空和電化學條件的組合來再生其捕獲介質。
- Direct Storage DAC (直接儲存型 DAC): 這類技術包含一系列過程,它們使用機械空氣接觸器和對二氧化碳具有選擇性的化學捕獲介質,但不直接再生其捕獲介質。 這些過程產生碳酸鹽或其他耐久性化合物,這些化合物可以出售或直接處置以進行長期儲存捕獲的 CO2。 雖然生產有價值的產品可能與反應型 DAC 在定義上重疊,但直接儲存型 DAC 過程不使用可再生捕獲介質,因此通常需要持續添加其他啟用捕獲的原料。 這些原料通常呈鹼性,對於持續碳酸化是必要的。 由於這些原料若不在此過程中被使用,可能在更長的時間尺度上參與自然碳循環,因此這些系統也可能被視為增強礦化(enhanced mineralization)的一種形式。
DAC公司地理分布
DAC 技術的地理分佈呈現出一定的集中趨勢。
- 主要集中地區:超過半數的全球 DAC 公司總部設在北美。報告指出,這可能與美國和加拿大有利於 DAC 的政策環境以及兩國豐富的潛在部署資源有關。
- 次要集中地區:另一個 DAC 公司群體分佈在西歐。這可能也與歐盟相對有利的碳移除政策環境有關。
- 全球分佈:雖然有集中,但存在例外情況,DAC 公司遍佈除南極洲以外的所有大陸。總部設有 DAC 公司的國家數量較多的包括美國 (74家)、英國 (9家)、加拿大 (7家)、德國 (6家)、荷蘭 (5家)、日本 (4家)、法國 (4家)、澳洲 (3家)、中國 (3家) 和愛爾蘭 (3家)。
- 地理多樣性的重要性:不同的 DAC 技術在不同的氣候條件下表現不同,並且與不同的低碳能源或最終儲存/轉化選項的兼容性也不同。DAC 系統固有的多樣性天然適合在全球範圍內部署。在不同氣候和地理環境中進行試驗,可能對於制定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最佳的 DAC 部署策略是必要的。開發適用於不同氣候條件的 DAC 技術,對於讓更多國家利用 DAC 來實現氣候目標可能也是必需的。
美國能源部的策略
- 利用經驗:DOE 的化石能源與碳管理辦公室 (FECM) 和國家能源技術實驗室 (NETL) 憑藉數十年在點源碳捕捉與封存技術研究和開發方面的經驗,來指導 DAC 的新倡議。
- 提供大量資金和計畫: DOE 透過其碳管理辦公室內的二氧化碳移除計畫,執行其基礎撥款和《兩黨基礎設施法》(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 的資金。 這其中包括 35 億美元用於區域直接空氣捕獲中心計畫。 還包括 1.15 億美元用於 CDR 獎金競賽。 這些資金用於支持廣泛的 DAC 研究、開發和示範工作。
- NETL DAC 中心:國家能源技術實驗室 (NETL) 的 DAC 中心是 DOE DAC 策略的另一個關鍵部分。該中心提供實驗室規模原型、較大模組和組件以及小型試點規模系統的測試和開發,以加速 DAC 技術開發者的進展。
- 涵蓋全面的研發活動:DOE 的 DAC 工作跨足多個技術準備度等級 (TRLs),具體包括:材料發現與測試、整合式實驗台規模組件開發與測試、工程研究、試點工廠運營、較大規模示範、生命週期和技術經濟評估、系統和流程建模、商業化規劃、以及測量、監測、報告和驗證 (MMRV) 的開發。
- 採取全面且負責的方法:CDR 計畫致力於採取全面且科學的方法,以負責任的方式在 2050 年前在美國實現大規模二氧化碳移除,同時促進社區利益和創造優質就業機會。
- 促進發展:進一步符合研究和公司現狀的 RD&D 支持,可以持續促使 DAC 更加穩健和負責任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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