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VCMI 針對範疇三的排放新公布了一份指引,強調在嚴謹的前提下能夠使用高品質碳權抵換範疇三排放。這樣的方針自然引起了一些爭論,有支持者也有反對者。
個人看法是強制性減碳要求有其力度極限。一來沒有辦法實質上藉由減量做到零排放,二來隨著邊際成本持續上升,單一系統內減碳成本快速墊高的情況下,企業或國家抗拒的態度也將更明顯。
最重要的關鍵點還是在是否能做到足夠的資訊透明度,以及碳權品質確保,逐步將有問題的專案排除出去。新聞來源請參考。
VCMI 推出新的範疇三實踐準則
自願性碳市場誠信倡議( 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Integrity Initiative, VCMI ) 近日發布了一份新的實踐準則,協助企業更有效管理範疇三排放,也就是公司價值鏈中的間接碳排放。這份名為「範疇三行動實踐準則( Scope 3 Action Code of Practice )」的提案,允許企業使用高品質的碳權,彌補範疇三排放目標中的差距。
然而,這種新方法引發了廣泛的爭議。一方面,支持者認為這將為企業提供更多靈活性,幫助他們達成碳減排目標;另一方面,批評者則擔心這可能削弱真正的減碳努力,讓企業過於依賴碳權交易而非實際減排。
什麼是範疇三排放?
範疇三排放涵蓋了企業在供應鏈和產品整個生命周期中所產生的間接碳排放,包括來自原材料供應商、生產過程中的物流運輸,甚至是產品到達消費者手中後的使用過程。例如,汽車製造商的範疇三排放就可能包括鋼材供應商的排放、車輛運輸至經銷商的碳足跡,甚至是車主駕駛過程中的尾氣排放。
對大多數公司來說,範疇三排放往往是碳足跡中最大且最具挑戰性的部分,因為這些排放源通常超出企業的直接管理範圍,難以有效掌控。
根據 VCMI 的最新估算,全球範疇三排放缺口,即目前實際排放量與實現氣候目標所需的排放量之間的差距,已經達到約 14 億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凸顯出減少這部分排放的緊迫性。
VCMI 範疇三準則
VCMI 近期推出的範疇三準則,為企業如何利用碳權彌補供應鏈排放缺口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導。與 SBTi(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 等現有框架相似,這項準則強調企業應首先設定基於科學的減排目標,並優先從自身營運層面減少碳排放。不過,VCMI 的新規則進一步放寬了碳權使用的限制,允許企業比 SBTi 更早、更大量地採用碳權來縮小排放差距。
根據這份準則,企業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 披露排放缺口:公開範疇三排放缺口的數據,以及正在採取的減排措施。
- 說明挑戰與策略:解釋在減少範疇三排放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障礙,並提出具體的應對策略和清晰的減排時間表,確保在 2040 年前達成目標。
- 註銷碳權:必須使用相當於其整個排放缺口的高品質碳權,並確保這些碳權來自符合嚴格標準的項目,例如高標準的再造林計畫。
- 限制碳權比例:在任何一個年度內,碳權的使用量不得超過其總範疇三排放量的 25%。
為什麼有些團體支持 VCMI 的範疇三準則?
一些具影響力的團體,包括 環境保護基金( 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 )、我們代表企業聯盟( We Mean Business Coalition ) 以及英國政府,都對 VCMI 的範疇三準則表示支持。他們的立場是,由於範疇三排放涉及複雜且分散的供應鏈,減排難度極高,企業需要更靈活的工具來確保能達到氣候目標。
對許多企業而言,想要顯著減少範疇三排放意味著必須與全球供應鏈中的合作夥伴緊密合作,這不僅需要時間,也需要建立更多的合作機制。支持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碳權可以讓企業在積極推動直接減排的同時,仍能展示出短期的進展,減少外界對其減碳承諾的質疑。
此外,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 SBTi ) 也在 2025 年 3 月 暗示,可能會在未來考慮接受碳權作為補充措施,用於應對無法立即削減的範疇三排放,儘管這項提案尚未定案。相比之下,VCMI 的準則提供了更具明確性和一致性的操作框架,為企業在減碳過程中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
此外,為確保碳權的有效性和真實性,企業必須選擇符合嚴格標準的項目,例如經認證的再造林或生態修復計畫。以下的圖表展示了企業在符合這項準則時需要遵循的主要步驟。
為什麼有些人對 VCMI 的範疇 3 準則感到擔憂?
並非所有人都認為 VCMI 的範疇三準則是正確的方向。許多環保團體和專家擔心,允許企業以碳權填補範疇三排放缺口,可能會削弱企業的減碳決心,甚至延緩實質減排的進展。
Carbon Market Watch 的全球碳市場專家 Lindsay Otis Nilles 直言:
「VCMI 如果允許企業在實際排放減少進度落後的情況下,仍能自稱為氣候領導者,這無疑會損害其自身的公信力。」
批評者認為,允許企業將碳權作為填補排放缺口的主要手段,並將這一期限設定在 2040 年——一個缺乏嚴謹科學支持的年份——可能會不公平地懲罰那些已經在積極減碳的企業。如果領先者和落後者都能提出相似的氣候承諾,投資者、消費者和監管機構將更難辨別哪些企業真正履行了減排承諾。
NewClimate Institute 的 Thomas Day 同樣提出警告:
「範疇三宣稱可能會誤導投資者和監管機構,讓那些制定看似雄心勃勃目標的企業,在短期內仍能持續增加排放。」
此外,Environmental Coalition on Standards( ECOS ) 的 Thea Lyngseth 補充說:
「如果企業選擇投資碳權而不是直接削減排放,只會延後真正的氣候行動,讓減碳進程更加遲緩。」
如何在彈性與誠信之間取得平衡?
VCMI 強調,他們推出範疇三準則的初衷並非要削弱現有的氣候標準,而是希望提供一個更符合現實需求的實用工具,以協助企業應對減碳挑戰。針對外界的質疑,VCMI 回應道:
「我們的目標不是要與現有標準產生分歧,而是希望為企業在應對範疇三排放減少方面,提供一個務實且具有高誠信的解決方案。」
此外,VCMI 也建議 SBTi 等目標設定組織採用類似的方法,以便在全球形成更一致的減碳框架。然而,由於目前仍缺乏一套統一的國際標準,企業在選擇遵循哪些規範時,可能會面臨一定的混淆與挑戰。
未來的挑戰與機會
圍繞 VCMI 範疇三準則的爭議,凸顯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企業應如何在追求快速且深度的減碳目標時,同時應對全球供應鏈的複雜挑戰?
目前,若企業希望採用 VCMI 框架,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 詳實紀錄:系統性地記錄其範疇三排放數據,以及已採取或計畫中的減排措施。
- 確保碳權品質:選擇符合最高標準的碳權,避免因品質問題削弱減排成效。
- 強化透明度:公開說明碳權的使用策略,以及逐步減少依賴碳權的長期計畫。
對於那些正面臨間接排放挑戰的企業來說,VCMI 的新範疇三指導方針無疑提供了一個關鍵選擇。然而,這些準則是否能真正推動實質的氣候進展,仍取決於企業如何落實,以及外界對其減排努力的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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