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活的確據與永恆的喜樂(太28:1–10)
第二十八章開篇,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帶著憂傷去墳墓,卻遇見大地震與天使顯現,天使宣告:「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太28:6)這是基督信仰的核心:耶穌戰勝死亡,成全救恩。復活不是神蹟中的一件事,而是整個救恩計劃的高潮,印證了祂是神的兒子,是真理與生命的主。
屬靈意義上,信徒不再受罪和死亡轄制,而是擁有新生命的盼望。婦女們從驚恐到歡喜奔跑報信,顯示出真正的喜樂來自與復活主相遇。我們在信仰生活中,若真認識主的復活,不論遭遇什麼困難,心中都能有從主而來的平安與力量。二、假見證與真信心的對比(太28:11–15)
耶穌復活後,兵丁將所見告訴祭司長,這些宗教領袖卻不悔改,反而用錢賄賂兵丁,編造門徒偷屍的謊言(太28:13–15)。這揭示出人心的頑梗與罪性,即使面對明顯的神蹟,也選擇否認與抗拒。
對信徒來說,這是一個警惕:我們的信心不能建立在眼見或人證之上,而要建立在神話語的應許與聖靈的見證上。面對世界的攻擊、懷疑、曲解,我們要像初代門徒一樣,持守真道,不被謊言動搖。真正的信心,是經得起考驗,願意為主站立的信心。 三、大使命的託付與普世責任(太28:16–20)
耶穌在加利利向十一個門徒顯現,頒布大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這不是單對門徒的命令,而是對歷世歷代教會的託付。基督徒的信仰不是只為自己得救,而是要傳揚福音、使人作門徒、教導遵行主的命令。
這份使命賦予我們生命的目標和方向。無論我們的身分、職業、處境如何,都要成為主的見證人。更重要的是,主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這保證了我們不是孤軍奮戰,而是在祂同在與能力中,完成祂的工作。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不僅記述了耶穌的復活,更揭示了對信徒的屬靈意義:復活的確據、謊言中的真信心,以及肩負的大使命。作為基督徒,我們要以主復活為生命的根基,勇敢面對世界的挑戰,堅持真理,並熱心傳揚福音。願我們天天記念主的同在與託付,在信仰的路上不斷成長、更新,直到見主面的那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