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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思齊(本篇收錄於「恆星」現內含超80+專文,感情詐騙、家長養成、女權探討等系列,文章連結點我)
開篇,我想談談職場上的一種你可能遇過一種情況?
有些事,明明主管跟主管之間,講個電話、開個會,事情就能解決了,偏偏他們不說,轉頭卻叫你:「欸,你幫我去跟某某說一下。」你當下可能也不疑有他,就乖乖照做,結果事情一來一回、卡來卡去,最後變成好像是你的責任。
我一直對這種現象很好奇。為什麼一件原本可以橫向協調、直接處理的事,卻非得透過「你」這個中間人來傳話?後來我慢慢理解,這背後牽扯到一個很關鍵的東西,叫做——最終解釋權。
今天我想聊的,不只是辦公室裡的那些小權力遊戲,而是,我們在面對「被利用當潤滑劑」這件事時,要怎麼看懂自己的位置?
你是被當傳聲筒,還是被當擋箭牌?更重要的是——你有沒有搞清楚,誰手上握有「定義對錯、決定結果」的權力?
這篇文章,我不打算講得太理論,我想用很白話的方式,陪你聊聊我這幾年觀察到的幾個現象,也想提醒你一件事:就算是你再信任的人,當你發現他開始習慣「讓你去幫他傳話、承擔、收尾」,你就該提高警覺了。
因為——有些人,不是不會自己說,而是他知道,讓你說,出事了也不會燒到他。
有一則新聞,你可能聽過,也可能早就忘了,先別急,我的文章沒有廢筆。
那是2018年的「卡管案」,或者你也可以叫它「拔管風波」——台大校長遴選出管中閔,卻因為教育部認定遴選過程有重大瑕疵,遲遲不發聘書,導致管中閔無法如期上任(大學自治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爭議:以2018年臺大校長遴選事件為例)。這件事為什麼重要?因為它不只是一場校園內部的任命風波,而是牽涉到整個社會對於「誰有權說最後一句話」這件事的認知。
表面上,遴選委員會選出的人就是結果。但真正能「定案」的,是教育部——也就是,最終解釋權在誰手上,誰就能決定這場賽局的輸贏。後來,這件事引發社會輿論、政治對立,甚至連續換了三任教育部長。
你可能會問:一個人選校長,怎麼會搞到這麼大?
因為這不只是管中閔能不能當校長的問題,而是「政府要不要尊重大學自治」的問題,是「規則制定者可不可以隨時翻牌」的問題。這就像職場上的某些場景——當你把事情照規矩做完,跑完流程、寫完報告、回完信、對完帳,以為萬事俱備,卻忽然被告知:「還不夠,這不算數。」
你才發現——原來規則是別人訂的,標準是別人定義的,而你,不過是一個過場。這就是為什麼我要花一段篇幅來講「最終解釋權」這件事。它不是只有在高等教育、政府體制裡才會出現,它其實每天都在我們的生活裡發生。你以為你已經完成任務,但對方一句話,就可以讓你前功盡棄。
如果你沒有意識到這件事,長期下來,你就會被困在一種很痛苦的輪迴裡——做很多事,卻沒有真正的權力,還可能得幫人背鍋。
該講講「最終解釋權」了,我就想起自己多年以前在軍中擔任參謀職務時,有件事印象很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