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直關注三峽車禍的消息,腦海中總是浮現兩個未成年孩子和爸爸一起為媽媽招魂的畫面。
從二年前起,就關注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的制度,這個突然遭逢厄運的家庭,接下來還要面對來自法院的嚴苛審核。
「雲中逆旅」專欄/繼承時分割遺產,如何替未成年的繼承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法律百科 Legispedia
昨天正巧在姜世明教授的《家事事件法論》中看到,「沒有同理心的家事法庭,是當事人人生中的一段大災難。」
看了將近900多則裁定,有些確實合法但不近人情的裁定,親權人當下該有多無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目的,這樣就算真的達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