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千上萬個成人動畫角色裡,真正讓人「討厭得痛苦」、甚至引起觀眾深層不適的,其實並不是那些瘋狂、極端、惡意滿點的小丑角色,而是像 BoJack Horseman 這樣的人。他不是最壞的,也不是最瘋的;他的罪行不如卡曼那樣誇張變態,也沒有彼得那種反智式的破壞力。他的壞,比這些人所有的壞都更安靜、更黏膩、更貼近生活,就像那些在現實裡會讓人深呼吸十次、卻又無法真正離開的麻煩大人。他讓人討厭,不是因為他壞得驚人,而是因為他壞得「真實」。

BoJack 的可怕,在於他看起來完全可能存在於現實。他不是為了搞笑而壞,不是為了劇情推進而壞,也不是為了諷刺社會而壞。他的每一次犯錯,每一次逃避,每一次自我麻痺,都像是生活中的某個人會做出的選擇——甚至像是我們內心深處可能做過、卻不敢承認的那部分。他不壞得像笑話,而是壞得像鏡子。
當卡曼把壞事做到變態,觀眾知道那是在玩一種「超現實的邪惡喜劇」。彼得的荒謬行為,只會讓人想翻白眼而非真正反感。Rick 的虛無與冷漠,被包裝成天才的孤獨。而 BoJack 則不同,他讓人覺得痛,因為他是那種你人生某階段可能真的遇得到的混帳。他會傷害你,但他會哭著說他不是故意的;他會推開你,但他會說那是因為他害怕;他會摧毀一段關係,然後在罪惡感裡沉溺一天、兩天、甚至一年,卻仍不願改變。他不是惡棍,他是那種「壞得剛剛好,會真的毀掉別人的生活」的人。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奶油麵包事件」。那不是什麼大罪,甚至荒謬得幾乎像笑話,但真正讓人感到窒息的,是 BoJack 面對危機時的態度:他不會停下,他不會承認錯誤,他不會讓事情回到正軌。他會死撐到底、會扯上言論自由、會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會利用輿論來美化自己的幼稚。他永遠無法把一句「對不起」好好說完,因為那句話對他來說,比承受全世界的恥笑還難。
而這正是他最惹人厭的地方:不是壞事本身,而是「自我合理化之後的壞事」。這比壞更糟,因為壞是清晰的界線,而自我合理化則會模糊一切──讓施害者同時扮演被害者,讓所有人陷入情緒錯位的泥沼裡,讓傷害難以被辨認、也難以被修補。

BoJack 是娛樂圈長期累積的腐敗、虛假善意與自我麻醉的結晶。他是一個被掌聲養大的孩子,但永遠沒長大;他需要愛、需要肯定、需要有人告訴他他值得被愛,但他不懂什麼叫做讓自己值得。他不成熟、不自律、不願負責,卻擁有足以傷害身邊所有人的能力與關係。他的存在像是一道無法癒合的傷口:流血的不只是他,身邊每一個試圖靠近他的人都會一起淌血。
這就是為什麼觀眾會對他充滿矛盾的情緒:你想同情他,卻又立刻想揍他;你想理解他,卻又想對著螢幕大喊「你到底要毀了多少人!」;你看他沉淪時想安慰他,看到他再次犯錯時又覺得他根本活該。他讓觀眾陷入一種痛苦的共鳴——你越看,就越覺得他並不是完全陌生,而像是你人生某段時間遇過的那個人、或是你自己陰影深處的某部分。
成人動畫裡,最容易讓人討厭的角色,從來不是那些壞到誇張的小丑,而是那些曾經受傷、卻拒絕長大、拒絕療癒、拒絕改變的人。BoJack 就是這樣的角色。他的壞沒有極限,但他的痛也沒有出口。他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既是問題的來源,也是問題的受害人;既清醒又沉淪、既誠實又欺騙、既脆弱又殘忍。這種矛盾,才是他最真實也最可怕的地方。

BoJack 之所以令人厭惡,是因為他把所有人性裡最難面對的部分——自我厭惡、自我毀滅、情緒勒索、逃避責任、愛不成、恨也不敢——赤裸裸地呈現在你面前。他的每一次墜落,都像一面鏡子,逼你看見自己可能成為的樣子。這不是瘋癲的壞,也不是喜劇的壞,而是一種每個成年人在夜深人靜時都可能偷偷擔心過的壞。
你會討厭他,是因為他太像人了。
他太像我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