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真實人物故事改寫(主角化名:林珊 & 林苡珊,27歲,社會新鮮人,台北與南投)
我們是同班同學,大學四年同一系、同一屆、同一指導老師,甚至我們的名字都很像。
她是林苡珊,我叫林珊。我們是在大二那年變熟的。因為有一次報告要分組,我們剛好坐在一起,然後就開始一起念書、吃便當、抄筆記。她住在學校附近,父母為她購買的電梯大樓,我租在校門外一間五坪小套房,廁所沒有熱水。
我那時候會去打掃公司當工讀,她則是到設計事務所實習。她說:「那是我爸媽好友的公司。」語氣輕描淡寫。但我知道,要有爸媽認識那樣的「叔叔」,不是每個人都有的起手式。
她穿著簡約的白襯衫和裁縫師訂製好的西裝褲,擦著淡淡的口紅。
我則是從夜市買的外套,一件穿三年,掉線還是自己縫。
她生日收到的是家人送的 iPad 跟 Chanel 包包。
我生日在誠品翻了一小時書,最後還是沒買那本 450 元的影像集。
我們一起畢業,一起參加畢業製作。她的作品得了老師推薦,有機會送去國際交流展。我也很努力,可是我那週臨時要兼兩份工補房租,熬夜剪片太累,竟不小心錯過報名期限。
她說:「早知道幫你一起交。」但其實我很清楚,這不是她的錯,而是我不能犯錯。
畢業後,我去應徵一家活動企劃公司,薪水30K,試用期三個月,唯一公司福利是勞健保。她去了美國念碩士,學費與生活費是爸媽全額支付,她說自己也有找獎學金。
我們偶爾還有聯絡,她會傳在紐約街頭拍的照片給我。我替她開心,可也會在夜晚某個時候,問自己:「如果我們同樣努力、同樣聰明,為什麼我總像在逆風裡奔跑?」
她不是壞人。我也不是受害者。但我們站的地方不一樣,看出去的世界,自然也不一樣。
有時候我會想,我們真的念的是同一所大學嗎?
還是,我唸的是「求生技能系」,她唸的是「未來選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