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期有兩則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重大事件──信義區割喉案、土城殺害小姨子、妻子案,都是拿到家暴令的婦女被交往過的男性兇殺、甚至連要保護婦女的姊妹也一起被謀害。我們的政府、或是社會,可以做些什麼?
友人曾經在美國打過家暴熱線。由於當時回家會有安全的疑慮,因此,熱線的義工建議她,暫時先去家人、朋友、或同事的住處投靠。但當時友人也才剛搬到過去、完全沒有任何能夠去投靠的地方。義工聽了之後,問了她的區域,然後留下了幾個該區附近的家暴庇護所(Domestic Violence Shelter)電話及地址。
重點是,當時如果有需要的話,友人是有地方可以去的。熱線的義工接電話後,不是聽她說話、抒發心情就算了,而是幫忙確認,掛了電話後,還能做些什麼,才能保障報案人的人身安全、盡量免於恐懼。留下庇護所的資訊,表示報案人不一定要依靠家人、朋友、同事來幫忙。我想,就算有地方可以去、有很多人也不想造成親友的麻煩、或是讓同事留下壞印象。
而在台灣,面對家暴,現在的作法,似乎主要還是依賴受害者自身的社會資源。如果受害者的親友們有辦法24小時(也許輪流)保護她、或是受害者有辦法確定自已永遠不會再遇到施暴人(移民),那也許就沒事了。但是社會上有多少人,不管男女,有這樣的資源?
這幾天在網上看到有人說,台灣是有庇護所的,但是需要報案人「自已主動」跟警察提出要去庇護所,警察才會安排與社工見面,讓社工帶報案人過去。另外,警察似乎也不知道庇護所在哪裡。
這雖然保護了庇護所的隱蔽性、但也變成了一個漏洞──有幾個人知道我們可以自已要求警察帶我們去庇護所?如果連警察也不知道庇護所在哪,那他們當然也無法更積極地幫助報案人、確認他/她們的安全,只能消極等報案人主動提出。

我可以瞭解,為了保障庇護所的隱蔽性,警察也不要知道庇護所在哪裡比較好。但是,警察至少應該要知道,庇護所聯絡人的電話吧?這樣他們才可能聯絡庇護所、協助有需要的人進去。我認為,警察應該在問完話後,也應該要確認報案人知道他/她們有哪些選擇,可以保障人身安全。必要的時候,應該主動告知報案人,有庇護所這個選項。一般人只知道要去警局申請限制令,但這些案子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限制令的功能十分有限,相關單位更應該積極幫助報案人、確認他/她們離開警局後,有安全的地方可以去。
讓報案人知道有家暴庇護所這個選擇很重要,讓因為不是每個受暴婦女都有「安全」的地方去。就算她有地方可以去,她去了以後,會不會給別人「添麻煩」?前夫、前男友找上門來,好心的朋友、家人、同事,是要怎麼辦?報警嗎?警察再怎麼快,也趕不上失去理智的家暴男。土城案裡,妹妹想要幫忙姊姊,結果被家暴男討厭、比姊姊還先被殺。這是受暴婦女也會需要擔心的事。
查了一下台灣家暴通報過程,似乎大致還是以與警察密切聯絡為主,萬一有事,接到電話、警察會馬上過去協助。但誰知道暴力男什麼時候要用什麼方式發作?警察馬上過來你住處要多久?這樣被動的作法,給家暴男留下不小的復仇空間,並無法最大化保障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建議警政、社福機構,密切聯合起來,幫助有需要的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