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陀法語 | 關於贍養父母
在舍衛城,住著一位奉養母親的婆羅門。 某日,他前往佛陀的修行處,抵達後,塌陷和佛陀寒暄問候,結帳做在一旁,問道: 「我想請問世尊,我是一位乞士,以正當的方式乞得食物,並用這些食物贍養我的父母。我這樣做,可以算是盡了做子女的義務責任嗎?」 佛陀回答: 「是的,婆羅門,你確實盡了自己的義務責任。任何以正當方式取得飲食財物,並以此贍養父母的人,都能創造許多的功德。 Yo mātaraṁ pitaraṁ vā 對於母親或父親 macco dhammena posati 如法侍奉之人們 Tāya naṁ pāricariyāya 具照顧雙親之慧(與下句倒裝) mātāpitūsu paṇḍitā 他們憑藉此善行 Idheva naṁ pasaṁsanti 現世受智者讚嘆 pecca sagge pamodatī 來世升天享福樂 婆羅門聽完之後,盛讚佛陀,並請求成為佛陀的在家弟子,終生皈依。 ---- 中國古語也有句名言--『百善孝為先』 孝順,本來就是人類社會中,很特別的一項美德。 和現代社會一樣吧,在古印度社會中,也有許多不肖子孫,他們不贍養自己的父母,或甚至違逆、虐待、啃老...等等。然而,與此同時,這些人卻會以非常多又好的食物,供養他們所相信、信仰的梵天神。 對此,佛陀曾說:父母就是子女的梵天神,無論以什麼方法來孝養父母,都不足以回報他們給予了我們這個生命機會的恩德。 不過,子女所能孝順父母的方式,有時候,與父母希望子女以自己所希望的某種方式來孝順,會有很大程度的落差,也因此,產生了許許多多不同程度的問題、無奈、誤解和糾紛。 而這就是『業』。 我們或出生在什麼地方、有什麼樣的家庭成員、家庭地位身份、經濟狀況如何、擁有什麼樣的身體特質、是男性或女性...這些是每個投生的意識所自帶的『業生色法』,並不是我自己選擇,也不是父母選以他們的意思選擇,這些是『過去所造的業,有足夠的緣力,所以產生、出現的結果」 但是我們經常倒果為因,錯把果報當成是起因,所以才會一直造下不善業,不善業若有機會就會結出不善果報受苦,這個非同時出現的果報,就會帶給另一個時間區段中的那個自己苦報,然後還不知道是過去的那個不善心造下的不善業導致,於是就常吶喊:「憑甚麼是我?!為什麼偏偏發生在我身上?!」 有不美滿、不完整或功能欠缺的家庭,是作為子女的果報,並非父母對不起我們,而是過去的某個自己造下了這個因,所以是自己承受這個果。 至於我們的父母,他們是不是擁有符合社會規範夫妻關係,他們是不是互相同意而行房,這些都不是作為子女能抱怨或以此為理由,來決定自己要不要孝順或感恩父母。 因為,若沒有父母雙方的精子和卵子,沒有母親的子宮與胎盤,我們便無法出生。若不能出生,我們能感受的一切都不會存在。 出生為人,必定有父母。若有機會,應該努力把握奉養,回報最根本的生命之恩。 以上所說的,並不會因為一個人是否已經出家而改變,一個人即使出家,其父母無人供養的話,佛陀准許比庫用自己所乞得的飯食來供養父母親。並不是出了家,就完全否定父母的恩情。 甚至,出家學習佛法,還比在家人更多了許多法布施的機會,若父母透過一個出家的子女的說法,而證得解脫的話,那是真正最大的孝養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