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夢想成為律師的律師們》影集第三集,有一特殊的案件,原告是一位母親,為她的孩子因為「未接觸碰撞」而導致下半身癱瘓、無法行走而告貨車駕駛。
劇情中,花了一些時間在探討為什麼一個五、六歲的小孩,會因為「未接觸的碰撞」就導致和「被碰撞」一樣的身體傷害呢?肌肉與骨骼呈現的狀態和被重創後是一樣的情況。
於是,從這裡去探討大腦的功能及可能的心理因素和影響。進而去了解一個孩子的心理和他的照顧者-母親之間的關係和情感狀態。劇情裡提到了兩個精神鑑定診斷上的名稱,ㄧ是「孟喬森症」,及「佯病症」,主要都是在解釋母親和孩子之間的關係動力所造成的一種精神疾病。這兩個情況指的是母親以孩子有身體或心理症狀來獲得關注、同情與醫療上的照顧。然而,實際所發生的原因可能並非來自客觀事實,而是照顧者的刻意捏造、誇大,甚至自行製造(國外有案例是長期餵小孩高濃度鹽水)。
在劇中的故事,照顧者-母親本來是高學歷且為會計師專業人員,但因為結婚生子作為家庭主婦,丈夫又長期在外地工作,獨自一人照顧小孩。
在劇情的此案件中,若母親的行為接近孟喬森症候群代理型,可能代表在潛意識中,她透過孩子的「病態狀態」獲得醫療與社會的關注,並加強自己作為照顧者的重要性與控制感。
反之,若屬於佯病症,則可能意味著她是以孩子的病情作為法律訴訟的工具,目的在於獲取金錢賠償或其他外在利益。
這兩種情況雖然在外表行為上可能相似,但其背後的心理機制與介入方式截然不同,也對法律責任與精神鑑定的結果有重大影響。
而這個案件故事除了聚焦在母親的精神狀況及心理問題,所帶來的影響,另一部分也在討論對孩子的危害。
由於,孩子年齡尚小,從出生後就與母親相互依賴,當孩子體格體質都較為脆弱時,會更傾向依賴這唯一且重要的照顧者。因此造成無法分化出自己的獨立人格,而和母親產生「心理糾纏」的情況。
「心理糾纏」也可說是心理界限的混淆,內在的情感和認知都無法進行獨立的運作,傾向以所依賴的對象為自己的認知和情緒來源。
例如:若是問孩子桌上有兩顆蘋果是幾顆,孩子認為是2,這時一旁的父母或照顧者說是3,他們會同意是3,而且內心沒有任何反對或拒絕。是一種放棄自己獨立心智運作的狀態。
因此,這樣長久下去的危害性,即是如果他的照顧者給予的是誇大的、扭曲的、不是根據現實世界運作的常識與知識,那孩子在心理糾纏、共生的情況下,將會配合照顧者的意念和控制,在失去「自我」的情況下活著。
當然,再後續,就可預估孩子未來的獨立能力,將會嚴重受損,無法發展自己的心理界限,也無法發展隨著年齡成長所需具備的各種心智和行為能力,因此造成「發展性創傷」,一生受盡控制與壓迫,無法如實的實現他屬於完整人格的自我。
雖然,我們在生活中並未遇到如此需要控制孩子或他人的照顧者,但或許或多或少「個人界限」都在建設不全中,伴隨或多或少和家庭、父母的心理糾纏。
若我們要完成獨立人格的成長及完整(雖然人與人之間一定有相互依靠或支持的地方,但不代表我們要被犧牲或剝奪自我),我們就需要在此生透過自己的學習及行動去完善個體的界限,完成和照顧者之間的依附分化,真正的朝向健康的關係,能與他人互為主體,能接受自己和他人的獨立性存在,不以心理糾纏為一種假性親密或愛的假象,終止陷入操控性的危險關係所造成的身心痛苦。
#立下界限_完成獨立性的分化
#每個人都是屬於他自己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