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施瓦茨提出選擇悖論,認為當人們面對過多的選擇時,反而會感受到更多焦慮與困惑,甚至無法做出滿意的選擇,因為我們的選擇總是受到錨定效應、框架效應、可得性捷思法等心理因素影響。即使人們做出了正確的選擇,也未必會快樂,適應效應、比較、機會成本等因素總會降低我們的主觀感受。
意即當人擁有多個選擇時,會因此擁有更高的期望,隨之而來的是放棄其他可能性的代價、害怕錯選的擔心,以及對自己的苛責。於是滿意度降低,人陷入焦慮與後悔,受困於比較心的牢籠。
有了選擇,反而讓我們更不快樂,但是我們往往卻很重視選擇,而且處心積慮要讓自己有所選擇。
我想到電影《世界上最爛的人》中,女主茱莉有足夠的條件可以自由選擇愛人、職業、婚姻、生育,卻也在一次次的選擇中不斷推翻自己,質疑它們是否真正是她所愛。她看似擁有無限自由,卻因此陷入深深的不安。施瓦茨的選擇悖論正好解釋了這種狀態:當選擇過多,我們並未更自由,反而更困惑。眾多選擇權看似給予她掌控自身未來的能力,卻使她更加不知道這些選擇是否真的出自內心,還是只是順應外界的潮流。似乎選項一旦多了,接著察覺到的會是矛盾與疆界。我不禁思考,當現代人已經不受性別角色或其他期待束縛時,新的自由也帶來的新的迷惘:在擁有無限選項的狀況下,何謂真正忠於自我、自主且自由的選擇。
滿足於有限才能真正自由
施瓦茨認為,破解選擇悖論的關鍵在於從「極大化」轉向「滿足」。選擇悖論最常出現在習慣凡事追求最大化效益的「極大化者」身上,這類人習慣仔細評估所有選項,在意是否做出最佳選擇。而施瓦茨稱相反的那群人為「滿足者」,滿足者以較不執著態度面對選擇,能接受「夠好就好」。
正如《象與騎象人》提出的幸福方程式:H = S + C + V ,遺傳基因(H)是已經固定的不可控因素,而研究指出大部分的外在條件(C)會因人的適應力而影響有限,因此強調我們的快樂其實更取決於自發性的投入(V)。自發性活動中,我們能做的是透過妥善安排生活,使自己達到愉悅感和滿足感。其中滿足感可以來自發揮自身優勢而進入心流體驗,進而獲得滿足、增進幸福。
結語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選擇的悖論揭示,一般常以為更多的選擇自由就等於更多幸福,但如果沒有在心理上專注且滿足於自己所擇,我們很容易被這樣的自由反噬。心理學研究一再指出,幸福或許不在於找到最好的選擇,而在於把一個選擇活成最好的樣子。選擇越多不一定帶來越多幸福,能夠滿足於所選才是自由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