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社會,ESG(環境、社會、治理)已成為全球企業評估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然而,當這套架構被延伸到文化藝術組織/機構,卻顯現出一項根本性的不足:它無法完整涵蓋文化藝術組織/機構最核心的使命——「文化」本身。
美術館與博物館作為文化藝術組織/機構的典型範例,其基本功能不應僅限於藝術品的收藏、保存與展示,它更應該承擔著公共教育、社會對話與文化傳承的社會責任。公立美術館與博物館基於公共資源的支持,強調文化平權與教育普及性;私立美術館與博物館則需在文化理想與商業可持續性之間求取平衡。無論其經營型態為何,美術館與博物館的存在皆以「文化」為本質,這使得單純以ESG作為評估與治理的框架,顯得不足。如期遞交年底即將出版的合著新書《超圖解SDGs》,我負責四個篇章(約14萬字),從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大學社會責任、文化藝術組織/機構社會責任、跨領域的地方創生,到SDGs可持續發展,其中我提出『ESG+C』新論點:
• E(Environment 環境):美術館建築的永續設計、展覽的節能與減碳實踐。
• S(Social 社會):公共教育、社群參與、多元包容與社會對話。
• G(Governance 治理):透明的經營模式、專業策展機制與永續發展規劃。
• C(Culture文化):文化價值的傳承、創意的激發,以及透過藝術建立的社群凝聚力。
「C」的提出,旨在回應現有ESG框架的不足。相較於企業,文化藝術組織/機構的核心目標並非單純的經濟效益或治理效率,而是透過文化的展演與傳播等,形塑社會記憶、價值體系與集體想像。因此,若忽略「C」,便無法全面理解文化藝術組織/機構的可持續性。
ESG+C 因此不只是概念上的延伸,而其實是一個新的可持續治理模式,將文化置於和環境、社會、治理並列的重要地位。它提醒我們:可持續並非僅止於環境保護與治理結構,更關乎人類如何保存、創造與傳遞文化。ESG+C有助於建立一套更具針對性與適切性的評估工具,以衡量文化藝術組織/機構在全球可持續發展脈絡下的角色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