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診斷書」這個詞好像很熱門,敝科常處理五花八門的疑難雜症,就來聊聊幾個常遇到的狀況。
林大哥騎機車與人擦撞後,膝蓋與小腿輕微擦傷,因為當下覺得不嚴重,與對方說好要和解,便直接回家沒有就醫。
一周後,因為對方遲遲沒有和解的動作,加上腿部疼痛持續,就來看門診,要求做檢查並開診斷書。
車禍、意外受傷,最好當天就醫
無論是車禍或是其他意外,只要有外傷或是身體不適,最好在第一時間,盡快就醫。傷勢嚴重,無法站立,可請救護車協助。
意識清楚,能站能走,輕微破皮,擦傷、瘀青等,可以搭計程車或自行就醫。(救護車資源有限,請珍惜!)
受傷後,仔細檢查自己身上各處 (從頭到腳包括衣服底下!) 那裡有疼痛感、傷口、撞擊痕跡、瘀青,到診時能快速請醫師檢視和評估 (除非你想在診間由醫師幫你全身脫光看一遍) ,這些都可以記錄在診斷書上。
第一次就診沒有記錄到的,過幾天才發現,回診又要求醫師改診斷書,那就很難了。
因為無法確認這些傷是當下意外造成的,還是後來才出現的,就像上面所述的例子,過了幾天,傷口已經逐漸結痂,又有活動行走,很難確認是否對後續的疼痛或傷勢惡化有影響,診斷書上只能記錄目前的狀況,無法證明是車禍當天造成的,如此不管在求償或是申請保險就會有很大的爭議。
曾遇過一位年輕人,車禍時蓋在長褲下的膝蓋破了一塊皮, 當天未就醫,也沒有及時做傷口處理,幾天後破皮的部位發炎化膿才來看診。
另一位大姐,在工廠工作時不慎跌倒,面朝下撞到門框,臉部腫脹瘀青,當下不想耽誤工作便未就醫。幾天後眼皮水腫,瘀靑未退,又擔心自己是不是有顏面骨折才來求診。所幸她沒有頭暈、嘔吐、視力模糊等神經學症狀,否則早已錯過治療時機!
因此不管是車禍、意外傷害,一定要盡快就醫評估,自己也要多留意症狀,幫助醫師把你受傷的狀況完整記錄下來,無論是法律糾紛、醫療保險、請求賠償、職災補助,才有據可循。
受傷後就醫時,要注意那些事? 需不需要做檢查?
受傷的嚴重度,和「機轉」有很大關係,許多傷勢狀況在當下就決定一大部分。
以最常見的車禍來說,最好能提供以下訊息,幫助醫師做診斷:
1.何時受傷
1小時前? 4小時前? 1天前?
2.交通工具駕駛狀況
機車還是汽車? (這個差很多)
你是駕駛還是被載的? (同行者如果飛出去,也要說明一下…)
當下車速大約多少?
有戴安全帽嗎? 有繫安全帶嗎?
問這些問題並不是要區分肇事責任(那是警察的工作),而是要了解可能造成的傷害嚴重度,有些當下看不出來的傷勢,需要後續追蹤。
3.意識狀態
頭部有撞擊嗎? 當下有昏過去嗎? 有頭暈頭痛嗎?
(很多人以為有頭暈頭痛就一定要照腦部檢查,但是即使有戴安全帽,受到撞擊後,可能會因輕微腦震盪,或單純遭遇事故的驚嚇,就有頭暈不舒服的感覺,此時檢查很有可能看不出什麼異常。而就算照出來沒事,也不代表過後1周2周你就不會頭暈或內出血,所以檢查的必要與否,還是交給醫師來判斷,這也是為什麼交代受傷的過程很重要。)
4.當下發生什麼事?
對方是什麼車輛? 例如是路口高速衝撞? 還是停等時被A到所以倒地? 還是自己摔車/自撞 (這可能還要釐清是否有身體疾病狀況)
5.目前那些地方有傷口或不舒服?
所有肉眼可見的傷,都該讓醫師看一眼。
有些人肚子上有瘀青,以為不太痛不嚴重,殊不知可能有內出血;有些以為是小破皮,忘了有碰到髒汙的地面,沒有及時做傷口處理,幾天後就感染化膿;有些人本身就骨質疏鬆,只是小碰撞結果卻骨折了。
其他包含本身的過去病史,例如有在服用心臟科藥物、抗凝血劑、免疫製劑或療程等,或者過去有舊傷(骨骼關節特別是手術史),還有藥物過敏史,都要告知醫師。類似的受傷機轉,也會因個人體況不同而造成不同的影響。
因此,讓醫師來幫你判斷,要不要進一步處理,要不要約後續的門診追蹤。
至於需不要需要安排檢查,該做那些檢查,請交給專業的醫師來判斷。

能夠快速、清楚地表達受傷經過,就能讓醫師越快做出判斷,進行檢查和治療。請大家在就醫途中,都盡可能地回想事發經過,檢視自己身上的傷勢,思考一下見到醫師時要說些什麼才好。
以上說明希望能幫助大家在遇到意外時,更清楚就醫的時機和順利取得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