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責任與預防:雇主不可忽視的法規重點》
職業災害防治,不僅關係到勞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也直接牽動企業的法律責任與社會形象。
以下從雇主角度提出幾個核心要點:
1️⃣ 上下班事故 vs. 職務中事故
上下班途中車禍:不屬於《職安法》定義的職業災害,雇主無須通報。
職務中事故(如外出送貨、拜訪客戶):通常被認定為職災,雇主必須依法通報並提供補償。
2️⃣ 雇主的法律責任
未通報災害:依《職安法》第43條,處3萬~30萬元罰鍰。
刑事責任:若延誤通報造成傷亡,可能涉及過失傷害或致死罪。
專屬罪責:若未提供必要安全措施(如防護罩、教育訓練),導致職災,可能觸犯《職安法》第40條。
法律強調的是「實際管理責任」,即使主管未在現場,仍可能被追究。
3️⃣ 雇主應採取的行動
事前預防:風險評估、工程控制、防護具、教育訓練、健康檢查。
發生災害時:立即急救送醫、於8小時內通報、調查原因、誠實配合檢查、妥善補償與溝通。
長期策略:建立安全文化、推動健康促進計畫、納入企業永續發展目標。
4️⃣ 對勞工的提醒
勞工在努力工作的同時,應重視自身安全與健康,適時提出安全疑慮,並利用相關保險與法規保障,確保自己的工作是安心無虞的。
📌 結語:
雇主唯有將「職業安全」視為企業營運的基礎,而非額外成本,才能降低法律風險,提升企業形象,並真正保障勞工的權益與健康。
安全、健康、永續的職場,才是勞雇雙贏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