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緊,安全更要緊》勞工與雇主都該知道的事
每天我們都在用心工作,用體力換取收入,但別忘了: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才是最根本的保障。
👉 一個小提醒: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依照《職安法》定義,「不算」職業災害,雇主不用向政府通報。但你仍然可以依《勞基法》申請公傷假或補償。
👉 什麼狀況才算職災?
像是你正在送貨、拜訪客戶,或執行公司交辦的任務時,發生傷害事故,才會被認定為職災。
👉 對雇主來說:
萬一真的發生職災,8小時內要通報,否則可能吃上罰單(3萬到30萬),甚至有刑事責任。
更別說,沒事先做好安全防護,還可能違反《職安法》!
註:為了強化勞工的安全衛生保障,行政院會2025年8月28日通過《職安法》修正草案,2025年8月29日送交立法院審議,關於職災的罰責有更新哦!
本次修法顯著提高了罰鍰上限額度,以增強嚇阻作用。
●刑事罰:
發生死亡職災:刑期上限從3年提高至5年,罰金上限從30萬提高至150萬。
發生3人受傷職災:刑期上限從1年提高至3年,罰金上限從18萬提高至100萬。
●行政罰:
違反安全設施:罰鍰上限從30萬提高至150萬(下限維持3萬)。
違反管理措施:罰鍰上限從15萬提高至75萬(下限維持3萬)。
此外,修法也將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業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強化公眾監督。
所以,與其等意外發生後忙著補救,不如 提前做好預防:
✅ 檢查工作環境安全
✅ 提供員工防護具
✅ 定期進行教育訓練
✅ 關心員工身心健康
🌟 對勞工來說,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是拿健康冒險。
🌟 對雇主來說,安全不是成本,而是最值得的投資。
讓大家都能「賺得安心、回家平安」,才是最有價值的職場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