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是許多人在人生中難以避免的法律問題。當至親過世後,財產如何分配往往引發家族爭議。台灣《民法》針對應繼分、特留分以及繼承方式都有明確規範。本文將帶你一次看懂 遺產分配比例、特留分保障 與 繼承種類,避免因誤解法律而喪失自身權益。
應繼分比例:沒有遺囑時的遺產分配依據
「應繼分」指的是法律預設的分配比例,適用於 沒有遺囑、繼承人無法達成共識 的情況。根據《民法》第1144條:
- 配偶 + 第一順位(子女):配偶與子女平均分配。
- 配偶 + 第二順位(父母):配偶得 1/2,父母均分剩餘 1/2。
- 配偶 +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配偶得 1/2,兄弟姊妹均分剩餘 1/2。
- 配偶 + 第四順位(祖父母):配偶得 2/3,祖父母均分剩餘 1/3。
特留分保障:最低可繼承比例
即使死者留下遺囑,也不能完全剝奪繼承人的權益。特留分是法律保障繼承人最低可得份額,《民法》第1223條規定:
- 直系卑親屬(子女):應繼分的 1/2
- 父母:應繼分的 1/2
- 配偶:應繼分的 1/2
- 兄弟姊妹:應繼分的 1/3
- 祖父母:應繼分的 1/3
例如:若子女應繼分為 100 萬元,至少可主張 50 萬元 特留分。
遺產分配三大原則
在處理繼承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 遺產分割前屬公同共有:多位繼承人須共同管理遺產,任何處分需全體同意。
- 無遺囑時依應繼分分配:如有爭議,可由法院裁定依應繼分比例分割。
- 特留分保障公平:即使有遺囑,仍需保障最低比例,避免不公平分配。

應繼分特留分
繼承種類:限定繼承、拋棄繼承與分割繼承
- 限定繼承:僅以遺產價值為限清償債務,不需動用繼承人自身財產。
- 拋棄繼承:《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可在 知悉繼承起 3 個月內 向法院聲請拋棄,避免繼承債務。
- 分割繼承:繼承人協議後重新分配遺產,並辦理分割登記,簡化繼承程序。
結語
遺產繼承不僅是財產分配,更涉及家族間的和諧。應繼分、特留分與各種繼承方式都是法律提供的保障,建議在遇到爭議時,及早諮詢專業律師,妥善規劃遺產分割,避免因誤解法律而失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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