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了一個工作案子,花的時間比想像中還多,所以這幾天都沒有寫文章,在九月底以前可能都會是這樣。
目前我有幾個固定的案源,有的是收入高,但交期往往會比較趕;有的是收入較低,但可以一案接一案,比較不會有空窗期;還有一種狀況是,收入高,但需要主動去提醒、追帳;以及最後一種,收入低,偏向人情合作的案件。
以往,這四類案子只要有空我都會接,但現在,為了讓自己能處在不自我強迫、最舒服的狀態,我開始會拒絕最後一種 – 人情合作案件。這個月,我成功拒絕了兩件人情案件,其中一件,因為對方的個性和以前的我一樣,也是屬於任勞任怨、忍下許多不公平待遇的委屈型人格,因此在拒絕她後,其實我有點愧咎。
但,總不能老是犧牲自己啊!如同我之前看的書 – 「或許,你該勇於讓人失望」。沒錯,我讓人失望了,但不代表我是個差勁或自私的人。
你也是個面面俱到的人嗎?還是,你可以勇敢拒絕別人的請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