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碳費到國際合規,台灣的下一步
前言:為什麼必須接軌合規市場?
在上篇,我們已經釐清了名詞:台灣沒有碳權,只有碳信用和碳費。這裡有一個更嚴肅的問題:如果我們不建立合規制度,台灣的出口和產業未來會被國際市場直接拒絕。
歐盟的 CBAM 正在上路,航空業的 CORSIA 已經進入強制抵繳階段,日本、瑞士、新加坡都在透過 Article 6 ITMO 與其他國家進行合規交易。全球市場正在走向「只承認合規,不承認自願」的方向。台灣如果還停留在 VCC,就等於在玩一場過時遊戲。
因此,問題不是「要不要接軌」,而是「如何接軌」。
第一章:全球碳市場的大架構
要理解台灣該怎麼接軌,先來看全球碳市場的結構。
合規碳市場(CCM)
- EA(碳權/配額):來自 ETS,例如 EU ETS、韓國 ETS。
- CCC(合規碳信用):來自巴黎協定第六條(Article 6 ITMO、A6.4ER)和 ICAO CORSIA。
→ 特徵:法律強制,國家或產業必須履約。
自願碳市場(VCM)
- VCC(自願碳信用):由 Verra、Gold Standard 發行。
→ 特徵:自願購買,主要用於 ESG 宣示,沒有法律效力。
趨勢非常清楚:
- 合規市場的需求與價格穩定上升。
- 自願市場因為品質爭議、漂綠問題而快速萎縮。
第二章:國際合規市場的案例
歐盟 EU ETS + CBAM
- 歐盟 ETS 是全球最大碳市場,碳價長期在 €70–80。
- 2026 年開始,歐盟的 CBAM 要求所有進口鋼鐵、水泥、鋁、化肥、電力、氫氣都要繳交碳成本。
- 台灣是鋼鐵、石化、電子的重要出口國,直接受衝擊。
韓國 ETS
- 亞洲最早的全國 ETS,涵蓋鋼鐵、石化、造船等產業。
- 台灣與韓國在出口市場高度競爭,若韓國產品有 ETS 定價,而台灣沒有,將面臨不公平競爭。
瑞士 ITMO
- 瑞士已經透過 Article 6 與加納、秘魯簽署協定,採購合規碳信用,計入瑞士的 NDC。
- 這顯示合規信用不再是理論,而是真實交易。
日本 JCM(共同減碳機制)
- 日本與多國(如越南、印尼、泰國)合作,建立減碳專案,生成信用後計入日本的國家帳本。
- 這是一種雙邊版的 Article 6。
ICAO CORSIA
- 航空業自 2024 年起強制抵繳排放,必須使用合規信用。
- 未來航空公司不能再用 VCC 宣稱碳中和。
第三章:台灣出口產業的壓力
鋼鐵與水泥
- 中鋼、台泥都是 CBAM 直接點名的高碳產業。
- 沒有合規制度,出口歐盟將面臨「國內碳費 + CBAM雙重課碳」。
石化與鋁業
- 台塑、鋁業產品一樣會被 CBAM 覆蓋。
- 若國內碳費過低,歐盟會認定不足,仍要補繳。
電子業
- 雖然不是 CBAM 第一波,但蘋果、Google、Microsoft 都要求供應鏈碳足跡揭露。
- 台積電、鴻海等龍頭若不能提供可信的低碳產品,可能失去訂單。
航空與航運
- 航空必須因應 CORSIA;航運則面對 IMO 的 2050 減碳目標。
- 用 VCC 宣稱碳中和已經行不通。
第四章:台灣目前的制度缺口
- 沒有 ETS → 沒有碳權(EA)。
- 碳費太低 → 預計 100–300 元/噸,遠低於歐盟 ETS €70–80。
- 抵換制度不清楚 → 國內專案是否能轉換為合規信用,缺乏明確規範。
- 國際連結不足 → 台灣沒有簽署任何 Article 6 協定,無法參與 ITMO 交易。
這些缺口,將直接導致台灣在國際市場被邊緣化。
第五章:如何接軌合規市場?
一、強化碳費制度
- 設計逐步調升路徑,從低碳價過渡到接近國際水準。
- 建立明確的抵換規則,允許部分合規碳信用抵繳碳費。
二、建立 ETS 的可能性
- 長期來看,台灣也必須考慮建立 ETS。
- ETS 能提供總量管制,比單純碳費更符合國際趨勢。
三、連結國際 Article 6
- 台灣雖非 UNFCCC 正式會員,但仍可透過雙邊或 NGO 平台參與 Article 6 ITMO。
- 例如:與東南亞合作開發減碳專案,購買 ITMO 用於抵繳。
四、確保出口競爭力
- 政府應為受 CBAM 影響的產業設計轉型支持。
- 輔導中鋼、台泥等導入低碳製程(氫能、CCUS)。
第六章:避免碳洩漏
碳洩漏指的是企業因碳成本過高,把產能移往沒有管制的國家,導致全球排放不減反增。台灣要避免碳洩漏,可以:
- 循序漸進:碳費先低後高,給予轉型空間。
- 差別待遇:出口導向產業給過渡期,避免突然喪失競爭力。
- 專款專用:碳費收入應用於產業低碳轉型。
- 國際連結:透過 Article 6,確保台灣碳費制度被國際承認。
第七章:國際比較給台灣的啟發
- 歐盟:透過 ETS + CBAM,將碳成本外部化,保護產業。
- 韓國:用 ETS 鎖定大排放產業,逐步減量。
- 中國:雖然碳價較低,但全國 ETS 已經上路。
- 瑞士:透過 ITMO 採購海外減量,補足國內不足。
- 日本:透過 JCM 與亞洲夥伴合作,確保國際信用。
台灣的現狀,與這些國家相比,明顯落後。
第八章:台灣的戰略選擇
未來 5–10 年,台灣必須在以下三條路徑做出戰略選擇:
- 碳費為主,逐步提高,並允許抵換。
- 建立 ETS,發放碳權,逐年收緊。
- 積極參與 Article 6,發展合規碳信用。
這三條路徑不是互斥的,而是互補的。台灣必須同時推進,否則將在國際競爭中失去位置。
結語:不只是正名,更是正路
在上篇,我們強調「先正名,再來學」:台灣沒有碳權,只有碳信用。
在下篇,我們必須進一步強調:
- 名詞釐清只是第一步,真正重要的是 接軌合規市場。
- 如果台灣繼續停留在自願市場,未來將被國際市場邊緣化。
- 唯有建立可信的碳費、推動 ETS、參與 Article 6,台灣才能在全球低碳競爭中站穩腳步。
先正名,再走正路。台灣要進入合規市場,不能只玩自願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