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首先定義幾個會用到且容易混淆的名詞,後續閱讀時較不易搞混。
- 本薪 = 2025年最低薪資為$28,590元,低於此金額則為不合法
- 月薪 = 本薪 + 「經常性給予」的津貼、加給、獎金、...
- 應領 = 月薪 + 「非經常性給予」的的津貼、加給、獎金、...
- 實領 = 應領 -( 勞保 + 健保 + 團保 + 福利金 + ...等各種自付額)
加班費
加班的情況很多,工作日、休息日、休假日的加班算法不同,加班時數長短的算法也不同。
這邊以最常遇到的「工作日加班」(亦稱為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時)為例首先用月薪算出「一日薪資」再算出「每小時工資額」
- 一日薪資 = 月薪 ÷ 30天
- 每小時工資額 = 一日薪資 ÷ 8小時
然後確認加班時數(標準工時8小時後的第9、10、11、12小時)
- 加班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 加班3~4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 為方便計算且確保合法,第1~2小時會用1.34倍計算,第3~4小時會用1.67倍計算。
- 符合特定條件且經過勞資雙方協議約定,第1~4小時可一律採用1.5倍計算。
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方式,請參考勞基法第24條。
試算
月薪 = 本薪 = $30,000元,沒有經常性給予的津貼、加給、獎金、...
先算出時薪(每小時工資額) = $30,000 ÷ 30天 ÷ 8小時 = $125元
- $125元 × 1.34倍 = $167.5元 ≒ $168元
- $125元 × 1.67倍 = $208.75元 ≒ $209元

工作日加班,加班時數上限四小時。
工作日再加班2小時的加班費為$335元。
工作日再加班4小時的加班費為$753元。
實例1
人力銀行看到的某保全業大樓保全。
- 月薪 = 本薪 = $30,000元,換算時薪 = $125元。
- 日工時12小時 = 工作日固定加班4小時 = 工作日日薪$1,753元。
- 月休6天 = 有2天休息日加班 = 休息日加班日薪$2,923元。

休息日加班12小時的日薪。
估計月薪 = $1,753元 × 22天 + $2,923元 × 2天 = $44,412元。
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方式,一樣請參考勞基法第24條。
實例2
親身體驗過的某零售業門市人員,薪資結構就是本薪 + 約定加班費,沒有津貼或加給。
- 本薪$29,300元 = 時薪$122元。
- 每月固定加班10小時的約定加班費(1.34倍) = $122元 × 1.34 × 10小時 = $1,635元。
- 月薪 = $29,300元 + $1,635元 = $30,935元。
數字為舉例試算,當年在職時的最低薪資好像是22k還23k。
補休
工作日加班後,正常來說是可以由勞工自己選擇,要補休還是要加班費,雇主只能勸導、提倡、鼓勵,不能強制或強迫選補休,且補休若未在約定期限內補休完畢,雇主仍應發給加班費。補休過期須變成加班費,而不是逾期失效。
勞動基準法第32-1條: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後,雇主應給付加班費,但若勞工自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方可實施補休。雇主不能片面規定只能補休,也不能在事前約定只能補休。
但依照現行法令規範來說,加班費比較划算。因為加班費會有1.34倍和1.67倍的加成,補休就只有補休加班的時數。
舉個簡單的例子,工作日工作8小時之後再加班1小時,加班費是時薪的1.34倍,但若是補休的話,只能補休1個小時,而不是60分鐘 × 1.34倍 = 80.4分鐘 ≒ 80分鐘。
不同產業的第一線人員薪資區間

某通路門市人員

低薪的某旅宿業房務人員

高薪的某旅宿業房務人員
通路門市人員的月薪,大部分都落在$28,590~$33,000之間;但房務人員的月薪,竟然從$30,000元~$47,500元都有,甚至可以超過月工時240小時以上的保全人員。這種情況建議先問清楚,月薪的完整薪資結構,以免被各種非經常性的收入給誤導了。
Google關鍵字「低薪產業」,並節錄第二個連結的部分內文:「根據勞動部統計,高雄住宿餐飲業平均工資僅29,028元,不僅低於全國平均,更將在2025年1月被調升至29,500元的基本工資反超,顯示產業長期低薪困境。」
參考網址: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070729
小結
很多工作的月薪看起來很高,其實是用加班費撐出來的。最常見的就是餐飲、旅宿和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