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個月都要發薪水,薪資單的格式很重要。因為相關法令規定的很清楚。要怎麼寫?是如何算出來的?千萬不要便宜行事。
下圖的薪資袋文具店都有,千萬母湯,不清不楚很容易出問題。
月薪就是本薪嗎?不對喔,還要再加責任津貼+全勤獎金,才是月工資額。伙食費呢?倒扣?這個要解釋清楚才可以。

要有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
《勞基法》第 23 條
-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未按規定,罰2萬(勞基法第79條)。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14-1 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
。
二、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
。
三、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
四、實際發給之金額。
雇主提供之前項明細,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之資料為之。
還有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
《勞工保險條例》第 13 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
《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
前條所稱月投保薪資,係指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之薪資;被保險人薪資以件計算者,其月投保薪資,以由投保單位比照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月薪資總額,按分級表之規定申報者為準。
什麼是月薪資總額?
《勞基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 日薪工資以每小時183元乘以工作時數。
好用的薪資單格式

小結
便宜行事不是好事,有事是雇主要舉證喔。

圖:鄒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