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綱
平等對待內部族群,
按部就班促進共榮。
(原56章) 原文/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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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者不言,言之者不知。
真正懂行的不必多說,
誇誇其談者不懂裝懂。
塞其穴,閉其門;
和其光,同其塵;
挫其銳,解其紛;
是謂「玄同」。
阻塞隱蔽躲藏的穴室,
關閉向外逃離的門戶;
調和各方的觀念差異,
凝聚世俗之共同價值;
挫頓族裔間針鋒相對,
化解群眾的糾葛爭執;
正是所謂「凝聚共識的高深道理」。
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疏;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
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
故為天下貴。
所以在得到(大位、民意支持)之後:
不可只親信某些族群,也不可疏遠其他群體;
不可只圖利某些族群,也不可危害其他群體;
不可只提昇某些族群地位,也不可貶低其他群體地位。
因而能被全天下尊敬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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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敦睦、調諧。
同:會合、聚集。
塵:世俗。
紛:爭執。
詮釋
知之者與不知者的差別在於「做」的結果,而不在高喊如何響亮的口號或是展現多麼地見多識廣,故曰:「博者不知」。對於有著通盤了解的專家而言,能夠掌握要領並按部就班地依序完成,正是通往成功的不二法門。這個觀念在許多領域皆然,本章則以族群問題為例。
欲處理族群問題,首先要讓該群體意識到「需要自己想辦法」,亦即去除其依賴的可能性。只要有依賴對象存在,那麼自己就不必思考、協商與妥協,一切交給他人解決或怪罪他人即可,此即「啟其門,濟其事,終身不來。」反過來說,若能「塞其穴,閉其門」防堵逃避躲藏以及尋求外援的管道,於是只得靠自己想方設法面對而有了改變的動機,進而彼此妥協讓步以達成共識。
族群衝突源於雙方觀念與想法上的差異,調和之道並非消除各自不同之處,而是找出交集的共同價值,再從其共同價值出發,逐漸發展並擴大雙方的共同利益。當利益大過差異所帶來的損失時,便有了足以化解歧異的基礎,故曰「和其光,同其塵」。當雙方具備改變動機之利益基礎,於是得以坐下來談判協商,對於針鋒相對的議題各退一步、糾葛不清的爭執有所妥協,而在「挫其銳,解其紛」後形成了互利共榮關係。上述為凝聚共識的觀念與過程,又叫做「玄同」。
對於帶領多個族群的領導者而言,得到尊敬擁戴的基石在於信賴感,而欲建立信任關係莫過於「棄辨」,也就是一視同仁不應有親疏、利害、貴賤之分,又叫做族群平等。正由於相信不會被差別對待,所以各族群一致支持擁護其領導指揮,此乃領導者之核心素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