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正在經歷一場靜悄悄、卻深刻的革命。當世界仍在爭論自願市場的信任危機與漂綠疑雲,科技巨頭 Microsoft 已經率先把《巴黎協定》第六條的核心原則——主權、合規、對應調整——納入自己的企業標準。
這不是政府命令的結果,也不是行銷話術的包裝,而是一個市場訊號:自願市場正在被「主權化」。Microsoft 的 2025 年新版《高品質碳移除標準(Criteria for High-Quality Carbon Dioxide Removal)》正式把這一轉折寫進制度。

一、從「企業自願」到「主權對齊」:新的品質定義
過去十年,自願碳市場(VCC)是企業達成碳中和的主要舞台。從 REDD+ 森林保護到植林造林、再到生物炭與直接空氣捕捉(DAC),市場上充斥著各種「減排憑證」。但在多起造假與雙重計算爭議後,這個市場的核心信任崩塌了。
Microsoft 的新標準正是這個背景下的制度回應。2025 年版本由 Microsoft 與 Carbon Direct 聯合發表,文件中明確規定:
“CDR projects must comply with all applicable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safeguards, regulations, and legal requirements in their jurisdiction of operation.”
(碳移除專案必須遵守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所有環境與社會保障、法規與法律要求。)
這是一個關鍵句。它代表企業在購買碳移除量前,必須先確認專案的「合法身分」。換言之,碳信用不再只是碳的問題,而是法律與主權的問題。
對 Microsoft 來說,「高品質」不只是碳封存 100 年,更是能經得起主權審查的合規性資產。
二、主權的回歸:NDC 與巴黎協定的對齊義務
Microsoft 文件的另一處條文更具時代意義:
“Projects should not undermine a host country’s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 or lead to double counting of emissions reductions.”
(專案不得削弱東道國的 NDC,也不得造成雙重計算。)
這段話,幾乎就是《巴黎協定》第六條的翻版。
NDC(國家自主減碳承諾)屬於主權層級的會計責任。任何在國內發生的減排成果,理論上都屬於該國 NDC 的一部分。若要出售給他國或企業抵換,就必須經由政府授權(LoA)並進行對應調整(CA)。
Microsoft 的標準把這條原本屬於政府的責任,轉化為企業採購時的合規條件。換句話說,企業買碳前,不僅要查驗封存效果,還得問一句:「這碳,政府同意賣嗎?」
這不僅是責任轉移,更是權力重構。自願市場從此不再是「繞過政府」的通道,而成為「與主權並行」的合作模式。
三、從封存到合法:碳的「存在權」問題
在早期的碳市場裡,碳信用常被視為「數位化的樹」,只要有 MRV(測量、報告與驗證),就能證明減碳。但在巴黎協定時代,這個邏輯已經不夠。
碳的價值,不再只看「存得久不久」,還要看「它是否合法存在」。
Microsoft 的標準在治理章節明確指出:
“Governance criteria include alignment with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and national climate policy objectives, including the Paris Agreement goals.”
這裡的關鍵字是 alignment。碳信用若與國家氣候政策不符,就算封存百年,也只是「無主之碳」。
而這種「碳的存在權」問題,正是過去十年自願市場爭議的根源。許多專案在地主國法律上並沒有明確授權,甚至與國家 NDC 重疊;這不僅導致國際重複計算,也侵蝕了主權的氣候統計。
Microsoft 的新標準等於說:
一張碳信用若沒有主權背書,就不再是高品質。
四、從「耐久性」到「主權性」:碳市場的雙重穩定性
Microsoft 對「Durability(耐久性)」的定義是:
“The capacity for stored carbon to withstand reversal or reemission to the atmosphere.”
在過去,這句話只關乎自然或工程風險——火災、腐爛、洩漏、儲存庫破裂。
但在新的架構下,「逆轉」也可能發生在法律層面。 例如:
- 專案租用場地被收回;
- 政府政策變動撤銷許可;
- 主權主張重疊導致碳權失效。
這些「主權逆轉」(sovereign reversal)同樣會讓封存失效。
Microsoft 因此要求所有 CDR 專案必須具備「secure land tenure(明確且安全的土地權屬)」與「governance stability(治理穩定性)」。這些字眼,已超越傳統的科學審核,正式進入制度設計的範疇。
生物炭(Biochar)專案尤其如此。文件指出,封存庫必須具備「long-term sink」與「legal safety」。換言之,若場地是租賃關係,就必須確保租約或法律權利能覆蓋整個封存期。這讓「控制權」本身成為耐久性的前提。
五、Microsoft 的策略:分級合規,避開重複會計
Microsoft 在實際採購中已採取所謂「分級合規」策略。
根據其 2024 永續報告與採購紀錄,具體作法如下:
- 若專案位於已建立 Article 6 機制的國家(如印尼、肯亞、巴拉圭),Microsoft 僅採購已獲主權授權(LoA)或確認將進行對應調整(CA)的碳信用;
- 若東道國尚未有主權體系(如美國或歐盟境內的工程型 CDR),則以「創新採購(innovation procurement)」或「研發採購(R&D procurement)」形式進行,作為科技投資,而非抵換工具;
- 若專案涉及自然型封存(NbS),則要求開發方提供土地合法性、社區參與證明與反重疊聲明(Non-NDC Overlap Declaration)。
這種策略既是企業風險控管,也是一種政治前瞻。
Microsoft 等於自願將企業行為嵌入國際法的節奏中,以免未來被追溯為「非法抵換」。
這種做法不只是「企業負責任」,而是一場制度升級。
它預示了未來的自願市場: 將從「多中心的自由市場」,逐步轉向「主權授權的準合規市場」。
六、制度的對應:PACM 時代的企業試煉
Microsoft 的動作其實與聯合國氣候會議(CMA.6,2024 巴庫會議)的最新決議互相呼應。
CMA.6 在《Article 6.4 Guidance》中通過了永久性、逆轉與授權的草案,正式確認:
所有碳移除活動(包括自然型與工程型),必須在 Host Country Registry 中註冊,並由主權核發授權(LoA)後方可交易。
這個制度,即是所謂的 PACM(Paris Agreement Carbon Market)。
而 Microsoft 的標準,實際上已在企業層面落實了這一制度精神。
它將「環境完整性(integrity)」與「主權一致性(sovereign alignment)」並列為高品質的必要條件。 這等於承認:
自願市場若不與主權對接,終將被巴黎協定淘汰。
七、從 CSR 到 CSO:企業作為主權的合夥人
過去我們講「企業社會責任」(CSR),強調企業對社會的回饋;
而 Microsoft 的標準,實際上標誌著一種新的模式——企業主權責任(Corporate Sovereign Obligation, CSO)。
這是一種更高層次的倫理:企業在參與碳市場時,不只是自願行動者,而是主權制度的合夥人。
這樣的變化意義重大。
它代表企業開始承認自己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角色不再是「市場外部力量」,而是「規則共同創造者」。 Microsoft 所做的,是把法律、政策、倫理三者內建進採購程序裡,使得「市場」與「制度」不再對立。
八、自願市場的未來:合法性比價格更重要
這一轉折,對整個碳市場的未來影響深遠。
在價格與流量主導的時代,誰的碳信用便宜、誰的封存多,就能吸引買家。
但在主權化時代,決定市場價值的不是價格,而是合法性。
一張沒有主權授權的碳信用,就算再便宜,也只是「幽靈碳」;
一個缺乏土地合法性、租約不穩的封存場地,就算封存千年,也可能在法律上歸零。
Microsoft 的標準,正在把這些隱形風險正式化。
它讓碳市場從「投機空間」變成「合規資產」。 這將迫使所有開發商、驗證機構、甚至各國政府重新調整策略。
九、從 Microsoft 看整個制度的進化方向
如果說 Verra 與 Gold Standard 代表的是「自願市場的第一代」,那 Microsoft 的 Criteria 則是「第二代市場準則」的範本。
它不再只講技術與 MRV,而是講法律、治理與主權邏輯。
Microsoft 的模式可能會被複製到更多跨國買家,例如 Google、Amazon、Apple 以及金融巨頭如 Swiss Re、JP Morgan。
當企業買家普遍要求 LoA 或 Host Country Registry 登錄證明時,自願市場的「合規化」將成為不可逆趨勢。
這一波趨勢,實際上正在為 PACM 舖路。
等到各國 Article 6 系統完全上線,這些企業標準就會自然過渡到「準法規市場」狀態。
屆時,所謂的「高品質」碳信用將不再是自願選項,而是唯一選項。
十、結語:從碳的故事,看到制度的未來
Microsoft 的標準,表面上講碳,實際上講的是「信任的重建」。
在一個被假碳、幽靈碳與漂綠淹沒的市場裡,信任只能透過制度重生。
這份文件所傳達的,不只是企業誠意,更是一個宣示——
只有當碳信用能同時滿足科學、法律與主權三項條件,
它才能被稱為「真實存在的碳」。
自願市場的時代並未結束,它正在進化。
Microsoft 的行動讓我們看到,未來的市場不再只是「排放的買賣」,而是「合規的合作」; 不再是跨國企業的道德選擇,而是主權體系的一環。
碳市場的核心不再是「中和」,而是「對齊」。
對齊法律,對齊主權,對齊氣候科學。 當這三者合而為一,碳信用才真正成為全球治理的貨幣——一種有誠信、有主權、也有未來的貨幣。
參考文件出處: https://www.carbon-direct.com/criteria/2025-edition?utm_source=chatgp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