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有來飛鳥小姐家串門子,剛剛看了一下,距離上次來這個交流區,竟然差兩天就滿一年了。今天想在飛鳥小姐的交流區交篇作業,順便問,大家從事小說創作,習慣用什麼樣的視角?第一人稱、全知視角,還是有限的第三人稱視角?飛鳥小姐的小說都是以第三人稱視角寫的,因此也想與她交流一下,了解她創作時視角選擇的考量。
前幾天看了一個小說家的訪談,主持人說,他教授的大部分學生都是用第一人稱視角創作,似乎很直覺的就會用「我」這個視角去寫小說。
唉呀——似乎我很少去思考這個問題。我的長篇創作主要是犯罪推理小說,第一人稱視角被許多推理小說作家在創作時採用,這是為了讓讀者與劇中主角得到相同數量的線索,得以跟著情節一起解謎;例如江戶川亂步著名的短篇小說〈陰獸〉,就是用這樣的寫法讓讀者與主角一起推理探求真相。不只是推理小說,我很喜歡吳明益老師寫的《單車失竊記》,以及最近看過楊双子老師寫的《臺灣漫遊錄》,皆是以第一人稱視角去做的創作。反而我很少做這樣的選擇。但是仔細想想,我早期寫的短篇小說——當時的創作題材主要偏向魔幻寫實——,其實都是以第一人稱視角去寫的。既然我從沒思考過這個問題,過去也很依照直覺去選擇創作視角,那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換成用第三人稱視角去寫小說的呢?想到此處我好奇的回溯過往尋找原因,發現這個轉變應該是和我的女兒有關。
過去我寫短篇小說或是微小說,其實完全沒有我是在寫"小說"(手勢輔助)的這個意識,全都只是想將腦海裡的一些幻想寫下來而已。早期寫的〈牙 〉、〈長窗邊的人影 〉、〈貓說 〉、〈H醫師 〉、〈鄰座的陌生人 〉,以及更早期已經佚失的〈星期三的奇幻午後〉系列作品,皆是用第一人稱去寫下的創作。到了女兒出生後,喜歡、也需要說故事給她聽,那時候經常為她編各種睡前故事,若是編的故事比較有意思,我便將故事寫下來。由於是說故事的視角去寫的作品,敘事視角很自然的就變成了第三人稱。因此在我的沙龍「兒童故事」房間裡的作品,全部都是以第三人稱視角寫下來的;也是從那時起,建立起我第三人稱創作的習慣。
然而我的首部長篇作品《愛麗絲》畢竟不是兒童床邊故事,若是問我,當初在寫這部小說難道沒有思考過創作視角這個問題嗎?還真沒有😅😅。其實《愛麗絲》最開始的雛形,是女兒在我開車接她回家時要我說故事給她聽,那時適逢ChatGPT上市,我臨時就採用這題材編了一個故事給她,是個總共花了三次接她回家的路程就講完的短故事——當然那個版本的《愛麗絲》沒有18+的情節——。由於也是說故事,因此很自然的是用第三人稱來敘事。聽完後,女兒建議我該將這個故事寫下來,這才開啟了我創作長篇故事的濫觴,也是從那個時候起,我才有了寫"小說"的意識。
各位寫手文友們,在寫小說創作時,大家有仔細考慮「視角」這個問題嗎?考量點在哪裡呢?不妨大家來聊聊。
備註:
- 〈陰獸〉,收錄於江戶川亂步的同名短篇小說集《陰獸》當中。
- 這篇文章裡我自己的短篇作品,皆有發布於我沙龍裡「小說長短篇」房間底下的《短篇故事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