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了介紹〈歐洲人權公約〉的線上課程,上完後有三個感想。
第一個是,參與歐洲人權公約的47個國家都沒有死刑,這是令我非常驚訝且讚賞的。我是亞洲人,我所處的台灣,我們的社會承襲東方的文化,「應報」的觀念根深蒂固,這使得台灣在推動廢除死刑上很困難,始終難以接受「任何人的生存都具有絕對的價值」的想法。老實說,每每看到窮凶惡極的歹徒,我也都難免心生動搖。這是我們社會仍待努力與克服的。
其此,因為上了這堂課,我去查找資料,發現亞洲沒有屬於自己地域的人權公約及執法單位,不像美洲、歐洲與非洲。有一些解釋提到,這是所謂「亞洲價值」的影響,但我沒有辦法被說服。人權應該是最基本、普遍全地球共有的。也許是我的偏見,但我認為這與中國共產黨否定人權的重要性,試圖阻止人權的健全發展相關。我尊重中國作為一個國家存在於地球上,但我衷心期盼亞洲的各國家能有朝一日擺脫中國共產黨的勢力,建立屬於亞洲的人權公約。當然,如果中國願意加入也是很歡迎的。最後,如何衡量每一項權利、每一個群體、每一個個體的人權,我在許多測驗試題中,都充分地感受的其中的困難。取捨、平衡、不失公平、確保每一方都是被重視的...這一切都太難了,這需要很多的練習,也需要人們心中就要有「每個人都是一樣的,且一樣的重要」這樣的觀念,也需要有同理心與包容。感覺很多需要努力的。不過,我也樂觀地相信,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社群,人們已經做了許多,我們都還在努力,也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永遠都可以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