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Moonrogu aka.方格子骨灰級義工、村長。
每次方格子只要有超級重大的更新,你就會看到我發文,因為我喜歡,爽。「野格團2.0」上線也不例外。
會替野格團2.0發文,其實只是「順便」而已。因為前陣子本來就想發文談談「曝光」這個話題,我在過去也曾就方格子沙龍的特性,提過不少如何營造被看見的環境。巧合的部分,就在於野格團2.0的概念與我在方格子沙龍剛成立時談過「建議創作者組成同性質的社團、組織,採取類雜誌或共創專欄的形式,發揮影響力、增加曝光機會」,幾乎是一模一樣的。因此,我就藉這次野格團2.0上線的機會,順便一起談了。
之於不同階段的創作者而言,「曝光」的意義
首先我們還是從基本觀念開始,畢竟這是我的習慣。
過去以來,我看過不同的創作者們不約而同地強調自己「需要曝光」。想被看見,符合人之常情,透過平台的編輯推薦、電子報介紹、讀者分享等等,都是創作者們渴望的機會。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不同的成長階段,創作者看待曝光的想法其實有很細緻的差異──同樣都是想被看見,初出茅廬的創作者只在乎「有沒有人看」;依據「從零開始的品牌新手育成」所定義、處在探索期與發展期的創作者,會需要曝光來確定自己的寫作者定位與經營方向是否正確;成功踏入品牌變現階段的創作者,自然是追求擴大商機、爭取更多變現機會。
新手期的創作者們眼裡的曝光
我相信經歷過新手期或處在新手階段的創作者們都有類似經驗。在剛開始寫作時,我們確實會很害怕他人的視線;可是與此同時,我們內心卻也十分期待被看見、被認可。因此在新手期,我們對曝光的渴望是非常強烈的。
在新手期的創作者們眼裡,曝光的用意就是如此單純:想被看到,僅此而已。因為光只是有讀者路過、閱覽量數字有變動、甚至文章冒出一顆愛心,都已經相當不容易;也正因為不容易,任何形式的回饋都會成為正向鼓勵,支持他們繼續創作。因此,新手期的創作者們需要曝光,因為這是推動他們繼續寫下去的強烈動力。
成長期的創作者們眼裡的曝光
成長期的創作者們其實心境上與新手期的創作者們沒有太大的差別。因為成長期的創作者,其實就處在探索與發展的階段,他們依然需要曝光來吸引讀者,以維持創作能量;不過除此之外,成長期的創作者目標會更堅定、也更有目的。在他們眼裡,曝光已經不單單只是「想要有人看見」,而是更細緻的「想抓住特定領域的讀者們的注意力」。
在「從零開始的品牌新手育成」我有談過,當創作者進入探索期、發展期,其實就是在為尋找品牌、發展品牌做準備。在這兩個時期,寫作者將漸漸找到自己的定位、確立主題,然後在腦海裡想像出品牌的雛型;與此同時,他們需要市場來「確認」方向是否可行,曝光後所產生的迴響,將會是最好的證明。
簡而言之,曝光既是被看見的手段,也是建構品牌的檢測機制。
資深品牌創作者們眼裡的曝光
資深的品牌創作者不會再像過去一樣,單純為了追求流量而亂槍打鳥、什麼都寫。相反的,他們會更專注經營自己、展現性格、發揮專長、試圖讓自己在特定領域看起來像是專家。
資深的品牌創作者,通常會認知到「光只是被看見,是不夠的」。因為他們已經進入到商業化、品牌化的階段,試圖被讀者看見是理所當然要做的事情;可是重點在於,被看見之後,又要怎麼將看到自己的流量轉化為讀者、追蹤者、支持者,甚至是「忠誠讀者」呢?
因此,資深的品牌創作者會更慎重看待曝光。我們可以從他們發表的文章、貼文、品牌形象、刻意表現的個人風格、行動呼籲CTA以及具有識別性的圖像和文字,看出他們意圖成為社群焦點,同時針對核心市場撈出他們所需要、真正有幫助的流量。
簡言之,他們有意想創造「有效的曝光」。
單打獨鬥?還是與創作者們組隊合作?
之於不同階段的創作者而言,曝光的重要性、心態與目的的差異,我想經過說明後應該清楚明瞭了。我們接下來要聊的,是為了爭取曝光,創作者究竟是該單打獨鬥,還是與其它創作者組隊合作呢?
如果你想單打獨鬥……
在方格子這樣的平台,也不乏有像我一樣的「孤狼型創作者」。我們不是自願選擇孤單,而是自己做起事來最輕鬆、最方便。我們很討厭被拘束、被他人影響做事效率與創作彈性。我們不喜歡被打擾,寧願自己扛下一堆責任與壓力,把生命和時間奉獻在自己喜愛專注的事情上。
採取單打獨鬥的創作者當然會比較辛苦。因為這條路擺明就是不會有人幫助你,也沒有人會告訴你該怎麼辦才是最好的;許多觀念、知識、技術,都需要靠自己做中學、學中做,也必須隨時觀察市場趨勢,隨時因應整個網路生態乃至於平台生態的變化去做經營調整,而這就很需要敏銳的觀察力與危機意識。
缺乏對事態變化感知能力、不願或惰於關心市場的創作者,單打獨鬥起來會非常疲累。若沒有充分的覺悟與健全的心理狀態,恐怕很難撐下去。
雖然單打獨鬥很辛苦,但由於自己就是品牌的主導者,完全不需要顧慮他人的看法與需求,因此經營模式會較自由;也因為風格與性格的印象奠基於單一一人,這類型的創作者形象反而會更鮮明,曝光的手段以及曝光後創造的效益,都絕對與個人有相當高程度的連結度。
找個好夥伴,組隊打怪!
我個人當然是挺享受孤狼式的寫作生活。不過如果要尋求我的意見,我會建議創作者們最好還是找個志同道合的好夥伴組隊合作會比較好。
很久以前,大概是方格子沙龍還沒變成沙龍、僅釋出沙龍雛形「討論區」的時期,我就說過,理想的方格子社群,是一群有相同志向、性質相似的創作者們組成特定領域的主題社團或組織,採取類似雜誌的活動模式,推廣與行銷該領域的內容。
舉例來說,一群熱愛奇幻的小說家組成社團。除了小說家們固定發表自己的作品,每週還會有固定的仿雜誌式的作品推薦、觀點分享與作者訪問等等。
組隊的共鬥模式,也可以減少許多犯錯的機會。
孤狼型創作者最大的難題,就在於他們沒有充足的經驗來應對任何變化。雖然他們更願意大膽嘗試,可是嘗試的結果有大半都以失敗坐收;而這也讓孤狼型創作者付出不少時間、學習成本與內容耗損。
在組隊的情況下,創作者們可以互相提醒、互相支援,就內容發表與行銷、符合團隊品牌的社群營運做深入討論;更重要的是,由於不再需要獨自一人包辦所有工作,而是能彼此分擔、各司其職,組隊的創作者壓力相對較小、卻能創造勝過孤狼型創作者的高效利益。
組隊當然有風險,完全仰賴隊伍內成員們的向心力、一致性與團隊表現。在組隊的情況下,所有創作者都得有「屬於團隊一員」的覺悟與意識;受制於團隊,當然不能也不應該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得與成員們達成共識,甚至必要時必須妥協或退讓。
組隊自然有許多好處,但同時也得意識到,這支隊伍裡「不是你一個人說得算」。
野格團 2.0!組隊成為官方主題沙龍,一起打怪!
這次方格子推出了野格團2.0,可能讓一些創作者們躍躍欲試了。而在一開始,我先為各位釐清「曝光的目的」,旨在於先讓有興趣組隊、爭取成為官方主題沙龍的創作者們,先從「了解自己」開始,接著,再來思考組隊的可能性。
誠如我所言,我非常建議創作者們組隊。因為在當前的內容市場,讀者的注意力是稀缺資源,要讓讀者看見自己是很不容易的事。一群創作者組隊打怪,除了能共同排除障礙、減少試錯的時間,也能一起創造共榮共好的內容環境。
如果你已經找到夥伴,並且有意爭取成為官方主題沙龍,身為曾擔任過方格子里長、主題專家以及許多合作經驗的萬年長者,我想給各位一點建議:
👉明確的品牌形象與主題
大家首先要認知到,成為方格子的官方主題沙龍,並不單純只是搞同好社團玩玩而已。
這是由平台主動提供資源、協助創作者團體推廣特定文字領域或主題的官方計劃。也因此,容易傳達與加深印象的品牌形象,明確方便讓讀者理解、平台宣傳的主題,都相當重要。
👉長久的營運計畫
既然是由官方挹注資源,主題沙龍當然是越長久越好。而這也是為什麼我特別強調創作者們一定要找到真的有共同理念、對沙龍營運也有一致想法、願意承擔責任的夥伴會比較好。
單只是興趣相同,並不足以維持營運。
👉能讓官方配合的內容/活動
其實從說明頁可以看出,這次的野格團2.0絕對不是單純扶植創作者的沙龍社群,然後就沒方格子的事了。很顯然的,方格子會很希望主題沙龍們,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與社群互動。因此創作者們最好要把官方立場納入考量,去思考「你們能做到什麼、做多少,讓方格子主動配合」。
這邊要特別針對小說家們建議:雖然採取雜誌推廣小說的方向很不錯,但按照當前方格子的讀者調性,我會認為注重「互動性」會更好。舉例來說,把沙龍當作「主題式創作空間」,由一群小說家創造架空的世界觀並推出故事設定,並定期舉辦創作活動,讓讀者們參與、自由發揮。這裡可以參考我先前玩「黑暗接觸」創作企劃的感想。
更重要的,是開啟社群共創的想像
在發文前我找台北翁先生確認理解是否正確,結果他自顧自地講了一大堆想法;但也藉此知道,最重要的,還是開啟創作者們對社群共創的想像。
前面有提到,我曾提出在沙龍組織社團的想法;各位知道嗎?這起碼是一兩年前的事。而在更早以前,我其實就想像過在當時的「出版專題」就能做這件事。因此「社群共創」的概念並不新穎,可是長久以來很少有創作者在做。
台北翁先生告訴我,其實這次的野格團2.0,最主要還是鼓勵創作者積極去思考、想像社群共創的可能性;這並不單單指涉文字類型的分類這麼簡單(比如財金一個主題沙龍、小說一個主題沙龍),而是能不能開展出更細部多樣、下向延伸的主題式沙龍,讓方格子沙龍社群更加多元。
總而言之,很開心再次看到方格子社群有進一步的變化,也期待各位發揮自己的創意,帶給大家不一樣的方格子體驗。

大家好,我是Moonrogu,一位奇幻小說家,大家都叫我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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