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的核心,不只是一樁拐賣嬰兒案件,而是人民對制度信任的問題。 湖南懷化的追查者上官正義並不是第一次介入拐賣問題。他選擇臥底、蒐證、與嫌犯接觸。他明知這樣做有風險,但他仍然做了。這並不是勇敢,而是因為他不相信制度會及時救人。如果他相信,他會直接報案,而不是親自深入。 警方在救人之後,第一反應並不是肯定他的行為,而是將他按在椅子上,沒收手機,以「釣魚執法」為由限制行動三小時。這個細節揭露的不是個別執法問題,而是制度深層的運作邏輯。 在這樣的制度裡,正義不是你是否做了對的事,而是你是否站在被允許的位置上。行善不是問題,越位才是問題。人民做了政府該做的事,會使制度感到不安。因為這證明了人民可以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維護秩序,而這會威脅到「權力的分配方式」。 所以第一反應是壓制,把主導權收回,然後再統一由體制發聲。 在輿論壓力下的警方通報中,嬰兒獲救、嫌犯落網是可以說的。 舉報人遭限制自由的那段則被抹去。 這不是單一事件,也不是意外。 這代表人民與制度彼此之間的信任已經出現斷層。 人民不再相信制度會保護他們,所以他們選擇自己行動。 制度不再相信人民會服從,因此它在看到民間行動時選擇先壓住再說。 於是便形成我們今天看到的景象。 善意需要冒風險。 行善者需要運氣。 正義必須被批准才能成立。 人民不是不願意信任政府。 人民只是已經學會不能依賴。 在這裡,善不是值得被讚賞的,而是需要被記住其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