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ule 9: Protection of Displaced Populations: Human Rights & Humanitarian Law
(模組九:流離失所者的保護:人權與人道法)
此為我在 Coursera 修習《Public Health in Humanitarian Crises 1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課程時的學習筆記。內容為個人摘要與反思,僅作交流使用。原課程版權屬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所有。
一、學習心得
這一模組老師開場就說:
課程從流離失所人口的角度出發,說明他們面臨的不只是住所與糧食短缺,還是生存與權利的挑戰。「Protection is not about charity — it’s about rights.」
例如:誰能進入安全地區?誰有合法居留?誰能獲得醫療與教育?這些都是保護問題。
課程中提到的幾種身分讓我印象深刻:
- Refugees(難民):逃離國界之外的人。
- Asylum Seekers(庇護申請者):正在申請難民資格、等待審核的人。
- 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s, IDPs(境內流離失所者):仍在本國境內、卻失去家園的人。
老師強調:「法律身分不同,保護的依據就不同。」這句話讓我想到,在國際人道行動裡,常看到「有證件的」與「沒有證件的」之間巨大的落差,而這個落差本身就是人權議題。
二、重點整理
1. 三大國際法律框架
這一章最重要的架構是三個相互重疊的法律領域:
- Human Rights Law(人權法):保障所有人,不分國籍與地點,包含生命權、教育權、思想與表達自由。
-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IHL(國際人道法):又稱戰爭法,規範武裝衝突中的行為與保護不參戰者。《日內瓦公約》(Geneva Conventions)是核心依據。
- Refugee Law(難民法):以 1951 年《難民公約》與 1967 年《議定書》為基礎,定義難民並確立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不得將任何人強制送回可能遭受迫害的地區。
老師說,這三套法律就像三層保護網,在人類最黑暗的時刻維持一點秩序與尊嚴。
2. 流離失所者的類型與挑戰
課程提到,70% 的難民現今居住在城市中,而非營區。
這意味著「看不見的難民」問題越來越嚴重:他們住在破敗的公寓、倉庫或臨時出租屋中,難以被統計與援助。
此外,還有數千萬名IDPs(境內流離失所者),他們雖未跨越國界,但同樣面臨安全與醫療危機,卻常被忽略。
老師提醒我們:「流離失所不是一種短期狀態,而是長期現實。」平均每位難民的流亡時間接近 20 年。
3. 國際保護的主要原則
課程中歸納了幾項核心原則:
- Non-refoulement(不遣返原則):不強迫任何人返回可能遭受迫害的地方。
- Non-discrimination(不歧視):不論性別、種族、宗教或政治立場,皆應受到同等保護。
- Right to life and dignity(生命與尊嚴權):所有救援行動都應以維護尊嚴為核心,而非僅滿足基本生存需求。
- Family unity(家庭團聚):避免家庭分離,特別是兒童與照護者之間。
4. 難民保護的三種長期解方(Durable Solutions)
課程最後介紹了 UNHCR 提出的「三大永續解決方案」:
(1) Voluntary Repatriation(自願遣返):在安全與尊嚴的前提下返回家園,但前提是戰爭結束、環境穩定。
(2) Local Integration(當地融入):允許難民在收容國永久定居,逐步獲得工作、教育與公民權,但多數國家難以承擔。
(3) Resettlement to a Third Country(第三國安置):通常由 UNHCR 協調,為最脆弱群體提供出路,但全球僅約 1% 難民能獲此機會。
老師說:「法律給了難民權利,但政治決定了他們的命運。」
三、10個重要單字
- Refugee (n.) 難民;因戰爭、迫害或暴力被迫離開國家的人。
- Asylum seeker (n. phr.) 庇護申請者;正在尋求國際保護、等待身份確認的人。
- 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 / IDP (n. phr.) 境內流離失所者;未跨越國界、仍在本國境內的受害者。
- Non-refoulement (n.) 不遣返原則;禁止強迫難民返回可能遭受迫害的地區。
- Geneva Conventions (n. phr.) 日內瓦公約;規範戰爭行為與人道保護的四項國際條約。
- Human Rights Law (n. phr.) 人權法;保障所有人基本權利的國際法律框架。
-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 IHL (n. phr.) 國際人道法;限制戰爭暴力、保護平民的法律體系。
- UNHCR (abbr.) 聯合國難民署;負責保護難民並協調援助行動。
- Durable solutions (n. phr.) 永續解方;難民問題的三種長期解決方案。
- Voluntary repatriation (n. phr.) 自願遣返;在安全與尊嚴前提下返回家園的行動。
小結
人道行動的核心其實是「保護權利」。
物資可以暫時解決飢餓,但唯有法律與制度才能防止人們被再次剝奪。
老師說:「Protection begins with seeing the invisible.」(真正的保護,從「看見那些被世界忽視的人」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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