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的11月4日,日本偶像團體ヒロインズ研究生在X上發布旗下研究生(成員)的藤咲あず因為重大違反合約的行為而退出團體,在X上Threads上引起不的討論
https://x.com/heroines_rs/status/1985542564683141539?s=46
我簡單看了一下 Threads上繁中網友的貼文,其中有位網友推論可能與藤咲あず先前在X上分享的照片有關,藤咲あず發了張去看電影的照片,就有網友去放大藤咲あず手舉的托盤以方便看托盤中可樂的倒影,並推測是跟異性友人一起去看電影,從而引起討論。
看到這我只能說偶像粉絲人均柯南了,連倒影都不放過,但這也延伸到一個問題,到底偶像能不能有異性好友或者談戀愛?
在發佈這篇文章前我有稍微跟朋友們討論一下,來自歐美的朋友們普遍都認為偶像能談戀愛天經地義,「因為他們是人類啊!」,而亞洲區的朋友則認為偶像正逐漸朝著「商品」的方向去營銷,「偶像本身就是資本公司推出來的幻想與商品,他們有義務做好商品的本質。」,這樣的想法差異是否多少含有文化的不同?
我認為偶像是能談戀愛的,不管是大紅大紫的明星或是地下偶像都是如此,但是請偷偷談,好歹藏好,你藏好不被抓到就行,但追韓團的友人表示如果團體正處於上升期,談戀愛被抓包於團體是很傷的,因此身為成除了要對粉絲負責,也要對所屬的團體和其他成員負責,「我當然清楚偶像也是人,但他賺的錢根本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就別要求像普通人一樣談戀愛,要談戀愛就不要當偶像。」但偶像跟商品的界線如何區分?哪怕再怎麼經營「完美」、再怎麼努力迎合粉絲需求,偶像終究也是人,說到底我們愛終究是螢光幕下的那形象罷了,我們對於聚光燈褪去後的偶像又了解多少呢?
許多人會把偶像當作救贖,當作黑暗裡的那束光,我自己也有一段迷惘的時光,也是靠著喜歡的偶像的歌曲度過那段時間,因此我能理解粉絲在得知偶像談戀愛時的那種被背叛的感覺,但我覺得現在的偶像娛樂產業似乎過於畸形,逐漸變成「花錢就是老大」。我認為粉絲花錢的確有資格批判,但是搞到最後變成粉絲像是奧客一樣,認為「我花了錢你就應該聽我的」的那種絕對自滿與充滿控制欲的樣子,這樣跟試圖控制孩子的亞洲家長有什麼不同呢?
粉絲跟偶像之間的某種距離,是否才是我們迷戀偶像的關鍵?
如果我們迷戀的是某種特定的人設,那麼,也許我們所迷戀的,並不是一個完整的真人,而是一種經過包裝、想像與投射的角色關係。這種人設是一面鏡子,映照出我們對理想情感、自我實現、歸屬需求的渴望。
這也是我每次追星時好奇的問題,我為什麼喜歡這位偶像,我是否在他或她中看到某種閃光點?又或者他或她是我想成為的人?是我想活成的樣子?
也許我們愛的不是偶像,而是那種「你永遠不會真正屬於我,但我永遠可以想像你屬於我,且我也能代入你」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