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嗨我是 Mech Muse 👋
今天要跟大家聊一則對 AI 監管版圖非常關鍵的新聞。哈薩克總統在 2025 年 11 月 17 日簽署了該國第一部人工智慧法律,外媒甚至稱它是「中亞第一部 AI 法」。
這篇文章會帶你一起看看:這部法到底在管什麼?
它是怎麼一路走到簽署?
有哪些規範值得從使用者與開發者角度注意?
最後,我也會整理它在全球 AI 監管趨勢中的意義。
讀完後,你會對「AI 法規不是歐美說了算,中亞也要開始自己立規則」這件事,有更清楚的畫面。
哈薩克 AI 新法在管什麼?先抓重點與背景 💡
哈薩克總統托卡耶夫(Kassym-Jomart Tokayev)在 11 月 17 日正式簽署《人工智慧法》,並且同時搭配一整包修法,組成該國第一套完整的 AI 法規框架。這套法律的定位不是只針對某個產業,而是想替整個經濟、政府部門的 AI 使用,建立一套「安全、透明、倫理」的共同準則。
法條一開始就先定義 AI 系統,把它放在「資訊化的一部分」,強調 AI 是工具,不是具備主體性的“人”。這個定位很重要,因為後面所有責任劃分都是從這個基礎延伸出來的:法律會依照「擁有者、持有人、使用者」分攤責任,而前兩者還需要負責風險管理、系統安全與可靠性,並要對最終使用者提供必要說明或協助。
在價值原則上,法律直接把一整串和歐盟 AI Act 很像的概念寫進去,例如:公平性、透明性、可解釋性、人類福祉優先、自由意志、資料隱私、安全性等等。這些字眼看起來很熟悉吧?是的,跟歐盟一樣走「風險、基本權利」的路線,只是哈薩克版本更精簡。
接著,有幾條尤其值得注意:
- 禁止某些「不可接受」的 AI 能力:像是利用潛意識暗示操控人、違法蒐集個資、未經同意做情緒辨識、社會評分(social scoring)等,全部列入禁用。
- AI 生成內容必須標示:不管是圖片、影片、音訊還是文字,只要 AI 參與內容產製,都要清楚告知,避免 deepfake 混淆視聽。
- 鋪設「國家級 AI 平台」:政府想統一提供資料與算力,讓本地團隊能在受控環境中開發與訓練模型,強化所謂的科技主權。
從更大的背景看,哈薩克本來就有數位轉型政策,包括電子政務、資料中心、數位貨幣等。這次 AI 法上路,可以視為它把「AI + 資料經濟」正式納入國家戰略的一部分。
這部 AI 法怎麼走到簽署?用時間線看前因後果 ⏳
雖然主角是 2025 年的《人工智慧法》,但故事得從更早的 2015 年講起。那一年,哈薩克通過《資訊化法》(On Informatization),裡面已經提過「智慧型機器人」、國家 AI 平台的概念,只是整體仍偏向一般 ICT 法規,並沒有針對 AI 的分級風險或責任制度做細部規範。
► 2025 年初:兩大草案同時登場
哈薩克國會正式提出兩份重要文件:
- 《人工智慧法》草案
- 一包針對 AI 的配套修法(包括個資法、資訊化法、消費者保護法、大眾媒體法等)
這表示 AI 從原本只是「資訊化的一部分」,變成一部獨立法律。更有趣的是,這部法律只有 28 條,跟歐盟那種 100 多條的 AI Act 相比,可說是「精簡版」。
► 2025 年春~夏:國會來回拉鋸修正
接著的幾個月,國會針對法案不斷修文字、改定義、調整範圍,包括個資保護的力度、AI 的法律定位、主管機關權限等。整體也越來越貼近國際主流(尤其是歐盟的風險導向架構)。
官方也一再強調:
🟦 要跟上國際規範
🟦 但也不能把創新嚇跑
所以很多細節是先放在法律原則裡,再留給主管機關未來訂定次級法規補上。
► 2025 年 10 月底:國會正式通過
國會把 AI 法連同配套修法一併通過,並送交總統。
► 2025 年 11 月 17 日:正式簽署生效
總統托卡耶夫簽字後,AI 法正式成為哈薩克的第一部人工智慧法律。同時也簽署了另一部跟數位資產、資安相關的修法,把原本只能在 AIFC 金融中心內流通的「無擔保數位資產」納入全國範圍的監管。
► 同時,鄰國也在加速立法
更巧的是,鄰國烏茲別克也在 11 月初通過自家的 AI 法。兩國甚至都稱自己是「中亞第一部」。其實不用糾結誰先誰後,真正的重點是:
👉 中亞整區正在進入一場 AI 監管的“搶先制定規則”競賽。
值得注意的重點設計:標示、禁用行為、國家 AI 平台 ⚖️⚙️
從使用者、企業、開發者三個角度,這部 AI 法裡有幾個特別關鍵的設計。
1)強化使用者權利:有權知道 AI 怎麼影響你
哈薩克的條文寫得很直接:
當 AI 參與或影響到某個決策時,公民 有權被告知,也 可以要求決策解釋。
也就是說,如果銀行用 AI 來決定你能不能核貸,你可以問:「它為什麼這樣判?」而機構必須能回答。這其實讓「AI 可解釋性」變成法定義務,而不是 UX 補強。
2)列出明確禁用清單:操縱、情緒辨識、社會評分都不准
這份黑名單非常接近歐盟 AI Act 的「不可接受風險」分類,內容包括:
- 以操控方式影響人類行為
- 利用特定弱勢族群的心理弱點
- 未經同意做情緒辨識
- 社會評分(像中國式的 social scoring)
- 違法蒐集與濫用個資
這等於直接劃出開發者的「不能踩」區域,也讓企業在規劃服務時更容易抓邊界。
3)AI 生成內容必須標示:全面防 deepfake 混淆
這點影響非常實際:任何 AI 生成或 AI 大幅參與的內容,都必須標註。包含:
- 圖片
- 影片
- 音訊
- 文字
在 deepfake 充斥的時代,這等於把「辨識 AI 內容」變成平台與企業的責任,而不再只是消費者自己去猜。
4)國家 AI 平台:兼具開發沙盒與監管功能
哈薩克其實早在 2015 年就預告要做國家 AI 平台,而這次法律等於把它正式制度化。平台的功能包括:
- 提供資料集
- 提供算力
- 用於模型開發與試行
- 強化模型可控性
- 由國家指定營運者負責管理
這種把開發工具與監理整合的做法,某種程度上像是「官方版雲端沙盒」,既給資源、又方便政府管理。
5)配套修法拉進數位資產、隱私與資安
除了 AI 法本身外,配套修法也涵蓋:
- 無擔保數位資產的全國監管
- 個資同意的有效期間與撤回權
- 商品標示
- 資訊安全規定
簡單講:哈薩克把 AI 視為整個數位經濟基礎建設之一,而不是單獨處理的科技議題。
非西方 AI 規則正在成形:這一步為什麼值得關注?🌐
綜合以上,哈薩克這次的 AI 法,至少透露出三個大方向:
1)AI 監管不再是歐美的遊戲,中亞也在立規則
哈薩克的版本雖然精簡,但核心精神與歐盟類似——重視人權、透明、風險管理。只是它刻意保留彈性,避免阻礙創新。這種「區域本位 + 吸收國際框架」的做法,未來應該會在更多非西方市場出現。
2)能源與資源型國家正在把 AI 當成國家基礎建設
對進行大規模基建、物流、電力管理的國家而言,AI 是能提升效率的關鍵工具。因此,哈薩克一邊做法規、一邊做平台,就是希望能把 AI 變成可控又可信賴的國家級技術。
3)未來全球產品的「多法域 AI 合規」會變得越來越重要
今天一個 AI 模型在 A 國完全合法,換到 B 國可能因為「情緒辨識」或「資料來源」不符合當地規範而被禁止。哈薩克此次立法讓我們很清楚看到:
👉 AI 合規不是單純的技術議題,而是各國價值觀的體現。
這對跨國企業、AI 開發者,甚至一般使用者,都是很值得關注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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