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為什麼需要談判與協商能力
警察在執行職務時,經常面對高壓、情緒化、複雜又危險的情境。
從衝突糾紛、暴力案件,到犯罪偵查,這些場合裡的每一場對話,都可能影響事件的走向與安全風險。
因此,談判與協商不只是技巧,更是一種人際處理的專業能力。
它能幫助我們在混亂中找到秩序,在情緒中找回理性,最終保護公眾與自身的安全。
警察常會在這些場合,利用談判技巧:
1.第一線值勤現場,如民眾糾紛、陳抗或者警察執行攻勢勤務,攔查、臨檢時。
2.偵察犯罪與偵訊:嫌疑人偵訊、證人供述
3.以機關名義與外界的互動,如公關媒體與跨機關協調
警察常用的七個談判技巧分享:
一、開場的態度,決定後續的空間
一場談判的開場,往往決定了整個對話能不能走下去。
不論對象是民眾還是犯嫌,他們通常都會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事實。
這時候,我們要做的,是用開放的態度引導,而不是用權威壓制。
在進入複雜案件時,先讓雙方互相提出初步想法、簡單敘述經過。
透過這個過程,我們能觀察對方的語氣、用詞與情緒,也能讓他知道:我們不是要對立,而是想了解。
隨著對話逐步深入,再針對案情重點一層一層追問。
當時機成熟,運用手上的關鍵證據與對方協商,才有機會打開突破口。
二、直接切入目標,有時候很有效
處理案件時,你可能聽過學長姐這樣開口:「所以你希望我怎麼協助你?」
這是一句非常有效的開場。
它直接切入對方的需求,讓談判的焦點不再是對立,而是目標導向。
若對象是民眾,只要不違反法律,多數要求都能透過協商解決。
但如果對象是犯嫌,警察的目標就會轉為發掘「尚未被揭露的犯罪事實」。
在談判的前中後階段,清楚指出目的,有助於引導方向,但也要警覺對方可能的誤導。
三、信任感,讓對話能走下去
信任感是談判的基礎。
它不是一種情緒,而是一種互相尊重的氛圍。
例如在調查中,有時會讓犯嫌抽根菸,藉著這短暫的時間閒聊,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與心情。
當他感受到被尊重,就會願意多說一些真話。
對話中也要避免指控式語句。
將「不要那麼兇」改成「你現在最擔心的是什麼?要怎麼做才能讓你冷靜下來?」
這種轉換能讓雙方維持平等,讓對方覺得「被看見」。
有時候,一句誠懇的「我聽你說」比任何指令都更有力量。
在談判桌上,善意的傾聽,往往才是真正的勝利。
四、用同理,降低對立
談判裡的同理心,不是附和,而是精準理解對方的情緒來源。
這在談判理論裡被稱為「標籤法」(labeling)。
例如:
「我知道你一定也覺得莫名其妙、很冤枉。」
當我們精準講出他內心的心情,他會開始覺得:「你真的懂我。」
這個過程能迅速降低敵意,打開溝通的大門。
善意與同理會讓人放下防備,重新回到理性的狀態。
五、不要只是附和,要「複製」
當對方講了一大段自己的想法後,不要只會點頭,
你可以利用「複製與摘要」的技巧。
做法很簡單:
把對方的話重新整理成重點,再加入你對他情緒的理解。
例如:
「所以你說樓上從晚上11點開始常常很吵,昨天又持續了好幾個小時。你一定都睡不著覺,對吧?」
這樣做能讓對方覺得「你真的有在聽」,同時也幫助你自己梳理案情、掌握脈絡。
對警察而言,這是「情緒」的緩衝劑,當情緒緩和溝通就能回到「現實」。
六、警察也要懂得「退讓」
在談判裡,退讓不是軟弱,而是策略。
有時候讓一步,反而能往前走三步。
像是:
「你至少交出那個共犯,找到那個人也能幫你減刑。」
看似讓利,實則是在推動進展。
找到一個人,就能牽出更多線索。
但在退讓之前,必須清楚盤點手中的底牌與空間。
對警察而言,那是法律與證據。
成功的退讓,是用小的讓步,換取大的突破。
七、對「你還不知道的事」,保持好奇心
這是談判裡最難的一步。
第一步,用手上「已知的事」去推測「未知的事」。
例如:
查獲大量毒品,我們通常會推論用途就是販賣而非自用。
倘若對方否認,我們可以接著拋出更多現實,如:「那這些磅秤和分裝袋是做什麼用的?」
當對方的邏輯打結,我們更可以從中找到突破口。
第二步,對所有未知的事,保持好奇。
例如問問看——他的家人、朋友、工作。
有時候探究這些細節,能夠與把他這個人的資訊連結回案情,
這就是「關聯性思考」的力量。
要讓未知逐漸被揭開,靠的是觀察、好奇,以及不輕易放棄。
結語:談判,是警察的第二把槍
談判的技術,讓你化解衝突、偵破真相甚至也是保護自己的武器。
有時候我們手裡拿著的是槍,
但真正化解危機的,是那句「我們聽你說、談一談」。
談判與武力,警察值勤時的兩把劍,
只有藉由訓練與累積磨練他們,
才能最大化保護警察們的安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