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年終考核的時間了!
想到過去任公職時期,年終考績的分數幾乎很難讓人有激勵效果,甚至是反效果。
就從這個制度的規則講起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考績甲等比率以不超過75%為原則,也就是各機關評量考績時,必須至少有25%的公務人員考列乙等。這個制度如何運作
考績比例是以主管機關為計算主體,年底接近時,主管機關會將各所屬機關甲等比例分配下去,所屬機關收到比例之後,著手開始進行評比,人事人員會發考核表給主管請主管評比;主管的等第則由機關首長決定。
評等邏輯(評等習慣?)
- 大家都表現差不多,就輪著當乙吧!
- 職等較高的責任重工作難,就先給甲。(就是主管保甲的意思)
- 不給主管評甲,就會難管理?
- 「這個人未來可能也會成為主管」,為了避免未來難合作,還是評甲吧!
- 什麼?你明年要調走?那你乙吧(不是我的人你又能怎樣,甲等是留給自己人)~
甲等乙等影響是什麼
- 考績獎金差半個月薪俸
- 未來轉調或升遷時,若競爭者其他條件與你相似,就是成敗關鍵,差很大!
我的故事
某年看到自己的年終考績分數,發現自己所在單位平均分數明顯比其他單位低(就是我的主管打分數比較嚴格啦)!
可是跨單位比較,自己沒有做的比較差,而自己卻被評比比較低的分數,覺得這種「照心情評分」而沒有統一標準的規則,真的是很看主管(簡單說就是運氣成分居多)!
有時候只是主管自己滿足自己「不浮濫」感受?
當時超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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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滿意現在所在組織的評分規則嗎?留言分享給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