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寶親關係要好 #不理解兒童就是傷害 #最後一週最後一堂課社會局來督導 #民法第1084條規定子女應孝敬父母 #凱凱案後有事先針對托育人員而非家長 #期末測驗滿分_成為知識一百經驗零的準爸爸 #居家托育人員不適用勞基法_非僱傭關係而是委任關係

手上拿得是跟雞腿一樣大的「上海㸆豬腳」
1.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Jean Piaget, 1896—1980)的認知發展建構理論:主張兒童的思考系統是透過一連串階段發展而來,該發展適用所有兒童(跨文化)。基本運作機制:基模→同化→調適→平衡→組織。
2. 基模(Schama):認知是獲得知識的過程,組成的基本單位為基模。基模即是行動的模式,在相似的情境中會重複出現,不同年齡的兒童會有不同的行為基模;同化(Assimilation):當接受新刺激時,只要用原基模便足以解釋新刺激(量的擴充);調適(Accommodation):當接受新刺激時,需要大幅調整原有基模,甚至放棄才能解釋新刺激(質的改變);平衡(Equilibration):同化和調適之間保持均衡的狀況,失衡的原因:成熟、經驗、社會化。組織 (Organization):將各種獨立的基模連結起來,形成更複雜、更協調的認知系統,亦即經平衡→失衡→再平衡,組織基模、適應環境,認知結構層次提升。
3. 隨著上述「平衡」過程不斷發生,兒童的思維方式會發生質的變化。當累積足夠的調適與組織後,便從一個思考階段躍升到下一個階段。階段性發展結果:感覺運動時期(出生至兩歲,感官認識)→準備運思時期(兩至七歲,語言、圖形認識)→具體運思期(七至十一歲,具體事物認識)→形式運思期(十一至十五歲,抽象、概念認識)。
4. 蘇聯心理學家維高斯基(Lev S. Vygotsky, 1896—1934)提出「近側發展區」(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 ZPD)的概念,即「學習者透過適當引導可以學會,但目前尚無法獨立完成」的介於「目前能力」與「無法達到」之間的學習範圍(輔助下可達到)。
5. 基於ZPD概念提出的教學策略-鷹架理論(scaffolding):學習初期提供協助,之後逐漸將學習責任轉移給學習者,讓其能夠獨立完成該項任務,從而將潛在發展轉化為新的實際發展(如同建築的鷹架,在建築完成後逐漸撤離)。
6. 德國心理學家艾瑞克森(Erik Erikson, 1902—1994)提出「心理社會發展理論」,將人的一生分為八個發展階段。個體在每個階段都會面臨一對具有兩極化的發展任務或「心理社會危機」,需要解決這些危機以形成健全的人格。
7. 生命週期的八個階段(階段/核心衝突/成功解決獲得的美德):嬰兒期(出生至一歲),信任/不信任,希望感→幼兒期(二至三歲),自主感/羞愧懷疑,意志力→學齡前期(四至六歲),主動感/罪惡感,目的感→學齡期(六至十一歲),勤奮感/自卑感,勝任感→青少年期(十二至十八歲),自我認同/角色混淆,忠誠感→成年早期(十八至三十歲),親密感/孤立感,愛與歸屬→成年期(三十至五十歲),生產力/停滯感,關懷→老年期(五十歲以上),自我統整/悲觀絕望,智慧。這些階段首尾相連,老年期的自我統整結果甚至會影響下一代嬰兒期信任感的形成,形成一生生不息的生命循環。
8. 美國心理學家柯爾堡(Lawrence Kohlberg, 1927—1987)提出「道德發展理論」,將道德判斷的發展過程分為三個層次,每個層次包含兩個階段。
9. 層次一道德成規前期:道德判斷標準主要以外界的獎懲和個人利益為依據,尚未考慮社會規範或他人的期望。包含第一階段:服從與懲罰取向(對錯取決於是否會受到懲罰),第二階段:工具性目的取向(對錯取決於是否能滿足自己的利益或需求)→層次二道德成規期:道德判斷開始考慮社會規範、法律和他人的期望,尋求認同並維護社會秩序。包含第三階段:尋求認可取向(對錯取決於是否能取悅他人、獲得讚賞),第四階段:維護社會秩序與權威取向(對錯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律和社會規則)→層次三道德後成規期:道德判斷超越了世俗的法律和規範,而是基於個人的道德原則、良心和抽象的倫理觀念(少數人能達到)。包含第五階段:社會契約與個人權利取向(當法律與基本人權或價值觀衝突時,個人權利應優先考慮),第六階段:普遍倫理原則取向(遵循自己選擇的、普遍適用的倫理原則)。
10. 加拿大心理學家班杜拉(Albert Bandura, Albert Bandura, 1925—2021)的「社會認知理論」,人的學習不僅透過直接經驗,更重要是透過觀察他人(有樣學樣)的行為及其後果來進行。觀察學習過程的四步驟:注意→保留:以記憶形式儲存→複製:將記憶中的行為轉化為自己的實際行動→動機:有動機執行。強調「觀察」與「認知」在學習中的關鍵作用。
11. 「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因出生至三歲是腦神經突觸的「形成期」,大腦形成超過百兆的腦神經突觸,約為成人的兩倍。三至七歲則為「突觸修剪」與「神經髓鞘化」,因過多的腦神經連結,讓腦部變得複雜,「突觸修剪」即是大腦根據經驗,將用不到、不重要的連結修剪掉,重複的、重要的則會強化。「神經髓鞘化」則是讓訊息傳遞「加速」(比沒髓鞘化快四倍,腦神經出生時已完成髓鞘化,三歲時脊髓神經才完成髓鞘化,故三歲時才能完成大小便的訓練)
12. 語言發展階段與特徵:準備期:出生至一歲,啼哭、咕咕聲、牙牙學語、回聲期→單字句期:一歲至一歲半,重疊單音(糖糖)、以物生命名(汪汪)→多字句期:一歲半至兩歲,不顧及語法→文法期:兩歲至兩歲半,注意語法和語氣,能說出完整的句子→複句期:兩歲半至四歲,好問(語言及思考的迅速成長期)。
13. 繪畫發展階段與特徵:錯畫期(塗鴉期):一至兩歲,無意識的手臂反覆動作的結果→象徵期(命名期):兩至三歲,能為畫加上意義→前圖示期:三至五歲,略像實物→圖示期:五至八歲,有水平線(天地)喜歡摹仿,憑記憶而畫→前寫時期:八至十四歲,注重細節,呈現真實性,空間遠近和明暗→寫時期:十三歲以上,更細微、更真實,並產生批判思維
14. 出生至兩歲情緒調解引導策略:安撫、轉移注意力、工具性策略。其中工具性策略包含:妥協、放棄原有的要求,及任由兒童發洩情緒,不建議使用。建議可轉換情境,帶離現場,不需過度理智。
15. 全世界最早推動幼兒照顧及學前教育的國家是英國,因工業革命改變了家庭結構與社會型態,雙薪家庭增加,導致學前教育機構的需求。
時光飛逝,轉眼來到了最後一週,相較於第一堂課同學們的陌生,到最後一堂課的依依不捨。人生總是「一期一會」,並充滿第一次的感動。先預祝各位同學「托育人員技術士技能檢定」一次通過,不管未來是要到機構、擔任居家托育人員、自己帶孩子或孫子(只有到機構任職需要證照),越多人學會托育,就越能營造適合托育的社會環境。
這週術科學了遊戲區,教兒童如何上廁所、洗手,及捏麵團和說故事書,重點不在於現實生活是否會按照考試的方式上廁所(男童也可以採坐式而非站式,或每次採坐式廁所前和後都要用衛生紙擦拭馬桶座圈(含輔助座)),而是著重在「讚美」及「教導」。
從上面的各發展心理學可知,其共通點為:發展是持續有系統的過程,重視經驗與環境的互動,並強調認知(心理活動和思考過程)是影響行為和發展的關鍵。然而,這些理論皆是上個世紀所提出,近幾十年的發展理論趨勢,走向更綜合、更科學實證(神經元細胞的數量並非固定不變,且神經連結是持續不斷地更新與重組)。發展是多種因素(基因、細胞、個體、環境、社會、文化)持續、雙向互動的結果,而非單一因素決定。當代強調個體是主動的參與者,能夠影響自己的發展路徑(個別化)。亦即,發展路徑從一元走向多元,從系統(封閉、靜態、線性因果、去脈絡化)走向體系(開放、動態、非線性因果、脈絡化)。
然而,上述的理論皆來自於西方,難道最講求教育的中國文化(如《易經》中的「蒙學」),沒有自己的發展理論嗎?當然有,不論是《論語》中孔子說明生平修養的過程:「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或《大學》中說明個人修養到社會治理的過程:「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或《黃帝內經》中從生理學角度提出了男女生命發展的週期:「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寫,陰陽和,故能有子;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五八,腎氣衰,髮墮齒槁;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頒白;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藏衰,形體皆極;八八,則齒髮去。」然而,不管是志於學、格物致知、腎氣實和髮長齒更,都未著重在更小的嬰幼兒發展階段。甚至更多的是著重在孕婦的行為,如:懷孕期間的禁忌,坐月子期間的飲食與禁忌。
從哲學觀點反思各發展心理學:就皮亞傑的認知「發展建構理論」,十五歲以後難道認知就不再發展嗎?就都完全成熟了嗎?至少就腦科學而言,負責大腦認知的前額葉持續發展至約二十五歲才完全成熟;就維高斯基的「鷹架理論」,忽略學習挫折感、焦慮或缺乏動機時如何引導?另若學習到不良行為,如何拆除重建?就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生命週期難道只有八個階段嗎?在高齡化的今天,若五十歲就進入人生的最後階段,等於至少有三十年停留在自我統整的階段,是否忽略了終身學習、持續發展的可能?就柯爾堡的「道德發展理論」,各階段的關係為何?是循環還是線性關係?另道德是普遍的嗎?還是依不同情境有不同選擇?如在家以第三階段的尋求認可取向為主,在外則以第四階段的維護社會秩序與權威取向為主;就班杜拉的「社會認知理論」,若人的學習是透過觀察他人,那最一開始、第一位作為榜樣人如何成為榜樣?又他人的行為如何決定我要學還是不學(學好或學壞),另成功的經驗是可以複製的嗎?
綜上,再多的理論,都要透過實踐,才可能成為切身的知識。很高興參加托育人員的課程,除了認識許多新朋友,更對我國托育的政策、法規、專業、就業環境有所瞭解。過去托育兒童的比例為20%的,現在則是80%。亦即,每十名零到兩歲的兒童,有八名會被送給托育人員托育。然而,如同課堂的老師自己也說,若家長能夠自己帶,還是應該優先自己帶。除了親子關係較親密,兒童較有信任感和安全感外,家長也能學會如何當父母。父母的角色不只是生,更在於養,甚至是相互學習、陪伴、分享與成長。在「凱凱案」後,社會普遍不再信任托育人員,然而,重點應該在於汰除不適任的托育人員,而非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貼標籤。育兒不應該只是父母或照顧者的責任,而是整個社會你我的責任,因為我們都是「榜樣」,否則兒童的笑聲或哭聲將逐漸消失在生活周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