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本書算是給懸疑小說寫作新手的基礎入門指南,有些是值得記錄的重點,有些是已知、看到之後覺得很有共鳴的,條列如下。
- 有個作品使用到「敘述性詭計」:兩個姓氏相同的人,以第一人稱追查一個謎團,每到下一章,年代就會改變。作者以此手法誤導讀者這兩人為同一人,其實是父親與女兒。使用這手法的作品我目前還沒有讀過,覺得蠻新鮮的。
- 「人心是沒有邊界的」,這句話說得非常棒。推理過程必須符合真實世界的邏輯,但人心卻有無數種可能。雖然常有些作品被說犯人是鼻屎大的動機,但事實上真的什麼人都會有,這也是犯罪小說作者可以揮灑的空間。
- 「伏筆要用影像的方式留下印象」,才能加深讀者的印象。
- 很多創作者在埋伏筆的時候,都會覺得不安:「可以寫得這麼明顯嗎?」這完全是杞人憂天。只要沒有寫出明確的因果關係,讀者都不會識破,因此可以大膽埋下伏筆。這點我覺得對自己寫作時的猶疑有很大的幫助。
- 大多數作品中鎖定犯人的要素,是使用了「只有犯人才知道的事實」;但如果反過來,「只有犯人不知道的事」也可以成為證據。例如登場人物都知道某個小事件,但當下犯人為了作案而離開現場,就會不知道。
- 「有必要留給讀者自行腦補的空間」,這點很重要!看到太多說明的小說,我很容易就直接棄書。
- 有些作者會覺得努力寫出來的東西捨不得刪。但如果是對作品沒有加分反而扣分的段落,就不應該留著。這點相信很多人理智上都知道,但要下手砍的時候還是會惋惜。其實沒用上的內容並非白費力氣,而是只要「知道這些是用不上的」,本身就有意義。
- 第一次聽說「安樂椅偵探」這個說法。也就是偵探不用實際去調查,光聽別人講話就可以推理。
- 新人寫作一定要讓第三者閱讀,才會察覺「自己竟然連這種地方都寫不清楚」、「這裡竟然被解讀成完全不同的意思」。這些我也有經驗。雖然得到負評會非常打擊信心,但真的發現了很多原本沒意識到的問題,對改善技巧是很大的幫助。
- 「沒寫也能領會的事就不寫」、「不說明角色的心理」,道理有點類似第6點,寫太多反而顯得技巧拙劣。還有,與其直接寫某角色「很悲傷」,不如直接描寫他的行為來展現他的悲傷,層次會瞬間拉高很多。
- 文筆不是最重要的,但不代表不必斟酌文筆。這點我非常認同。和故事創意及劇情比起來,文筆的確不是最重要;但文筆絕對有個必須達到的基準。文筆太差也會讓我在幾十頁之內就棄書。
大概是這樣。覺得比較可惜的地方是,書中舉了很多優秀的推理小說當範例,卻沒有概述那些作品裡在寫什麼。比如提到一本書中的詭計是讓整棟建築物消失,就讓我超級好奇到底是怎麼消失的!但作者卻讓我的好奇心懸在那裡。
可以理解是因為不想破哏,讓有意閱讀的人失去樂趣;但這本是寫作技巧書,沒有解說一下案例中的手法,就等於沒有舉例,而且我沒有辦法全部作品都讀啊!書中唯一特別著墨的案例《返回川殉情》,其中的真相確實令人讚嘆,但還是有些搔不到癢處的地方。例如:
當『我』問鴇子:『真的發生過這樣的事嗎?』鴇子則是『沒有回答,只是微微袒露左胸給他看』,以展示『那個痕跡』來代替回應,但這既非否定也非肯定……對於沒寫出來的部分,讀者在閱讀時會跟作品中的世人一樣,認定就是如同傳聞一般。
這段看完後完全不知道在說什麼。
不過每個案例都劇透的話,可能也會造成對那些作者的不尊重。所以這類寫作書要怎麼去描述案例中的劇情設定,我也不確定怎麼拿捏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