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矽谷的淘金熱比現在更為瘋狂。
那是一個沒有產品無妨,沒有營收也無礙,只要有個網站就能上市的狂熱時代。
我當時任職的公司,是全美第二大的網路廣告平台。身邊幾乎都是與我一樣二十出頭的年輕工程師,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正在改變世界。傳統媒體很難衡量廣告的成效,網路廣告的市場佔有率只會不斷擴大。許多網路公司當時根本沒有明確的獲利模式,直到今日,最大的社群平台和搜尋引擎仍然是靠廣告維生。我們深信,網路廣告是不可避免的趨勢。
公司股價隨著那斯達克指數水漲船高。我的股份從1,200美元一路飆升到十萬。對剛畢業沒多久、還在為房租與伙食費煩惱的我來說,這已是天文數字。
我還沒想好該怎麼處置這筆意外之財,它又攀升到一百萬。涉世未深的我,稀裡糊塗就成了「百萬富翁俱樂部」的一員。
那時候,沒人相信股市會跌。我想分散風險,卻受限於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不得出售的規定。誰知漲得快,跌得更快。等到可以出售配股時,市值只剩十四萬。我一時貪婪,想等它漲回來再獲利出場:我當時看到的不是十四萬,而是帳面上蒸發的八十六萬。
網路公司一間接著一間倒閉。我們公司的營收也跟著消失。瞬間十四萬就變成了九百。我們公司也倒閉了[1]。配股成了壁紙,連工作也沒了。
投資經驗不足十年的人,很難想像2000年的網路泡沫與2008年金融海嘯究竟有多慘烈。那斯達克指數花了十五年,才重新站上新高點。許多經濟學家甚至將2000到2010年稱作「失落的十年」。
[1] 最大的網路廣告平台撐了下去,最後被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收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