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從來不碰紅線。
復興南路那段紅線,永遠停滿外送員的機車,警察騎過去就像沒看到。
公館夜市周邊,紅線被鐵板車、回收推車、瓦斯桶長期佔據,罰單?十年難得一張。
和平東路、羅斯福路四段,那些標標準準的紅線旁邊,計程車、Uber、甚至一般民眾的機車,壓線等客等上半小時,警察巡邏車晃過去,頂多按一下喇叭,繼續往前開。
大家都心知肚明:
紅線 = 法律上禁止,但執法上「選擇性忽略」。
彼得的底線很清楚:他不踩那條「大家都在踩、大家都沒事」的紅線。他只停在「灰色地帶」——那些沒有格子、沒有禁停標誌、卻被生活長期默許成停車場的角落。這樣就算萬一被抓,至少心理上比較平衡:不是他一個人違規,是整個生態系都這樣。
這天晚上,他照舊把車塞進新生南路二段那塊熟悉的三角空地。
老公寓退縮的法定空地,被機車、攤販鐵皮、垃圾桶、流浪貓的紙箱長期霸佔,變成二十幾台車擠成一團的「臨時停車場」。
沒有人拖吊,沒有人貼單,這裡的共識比紅線還穩固。
吃完臭豆腐,淋著細雨走回來,他一眼就看到那張白得刺眼的違停單。
其他車乾乾淨淨,只有他的車被掛。
違規事實欄寫著:
「於騎樓以外之人行道停車」
彼得站在雨中,盯著那行字,腦袋嗡的一聲。
這片空地根本沒有騎樓。
它從來就不是騎樓,只是一塊老公寓退縮後的「法定空地」,被時間和生活侵蝕成大家默許的停車空間。
旁邊那台Gogoro、那台勁戰、那台快解體的Grand Filly,全都停在同一條水平線上,距離他的車不到一公尺。
為什麼只有他?
彼得轉頭,看向巷子深處。
一個穿反光背心的身影,手電筒光在地面畫圈,像在超市挑水果,慢條斯理、不急不徐。
那一刻彼得突然懂了。
紅線是法律寫死的禁區,但警察可以裝瞎。
今天這個警察卻連「裝瞎」的興致都沒有,反而挑了一條跟紅線完全無關的罪名來開單——
一條連現場都找不到「騎樓」在哪裡的罪名。
更可惡的是,這種單子根本不是「違規事實」,而是「心情事實」。
彼得低頭看罰鍰金額:一千兩百元。
不是兩百、三百的小錢,而是整整一千兩百元——相當於台灣最低薪資一天的工資。
他心裡一沉。
那些每天起早貪黑、領最低薪的勞工,一天拼死拼活才賺到這個數目。
而他呢?只是停個車,吃頓晚餐,就被隨便一個「不存在的罪名」扣掉一整天的血汗錢。
申訴?
可以啊。
填表、拍照、寄掛號信、等交通裁決所排案、等通知、等開庭、等結果。
過程曠日廢時,花掉的時間成本遠遠超過一千兩百元罰鍰。
最後多半還是「維持原處分」,因為「執法人員裁量權」。
彼得把單子揉成一團,塞進雨衣口袋。
他沒有衝過去理論,也沒有大吼大叫。
他只是靜靜站在雨裡,看著那個反光背影越走越遠。
然後他笑了,笑得很無力。
原來在台北,有些警察不是在執法。
他們是在「行使心情」。
紅線可以忽略,因為「大家都停」。
但今天他想抓一台,就隨便找個不存在的「騎樓以外人行道」來當理由。
法律?事實?現場?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今天輪到誰倒楣」——然後扣你一千兩百元,相當於最低薪資一天的工資,讓你吞下去,吞得心痛。
彼得重新發動機車,引擎聲在雨裡顯得特別沉悶。
他沒有把車挪走,也沒有再停回原位。
他只是慢慢騎離那塊三角空地,騎過公館圓環,騎過那些永遠壓紅線卻永遠平安的機車群。
就算全世界都開始在紅線上睡覺,他也絕對不會去碰紅線。
不是因為怕被抓。
而是因為他突然很清楚:
有些紅線是畫在地上,有些紅線是畫在警察的心情裡。
前者,他可以選擇不踩。
後者,他根本躲不掉。
但至少,他還能選擇不當那個「今天心情不好就拿來開刀」的對象——不讓自己輕易丟掉一天的血汗錢。
雨越下越大。
彼得把油門轉到底,讓引擎蓋過一切噪音。
包括心裡那句,越來越重的結論:
這些交通警察,有時候真的很讓人無語。
不是因為他們抓違規,
而是因為他們可以隨便「發明違規」,
然後讓你吞下去一千兩百元——相當於最低薪資一天的工資,
還讓你覺得「這就是台北的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