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現了一個意想不到的變化,以前的主管知道我要離職後,特地來電慰留,希望我能留下來去他的單位工作。
這真的是我始料未及的走向,也讓我忍不住有一些搖擺。
畢竟我對於真的裸辭後要做什麼還在迷茫中,那延後裸辭這件事對我是不是好的呢?至少、至少可以有延長的時間去找尋裸辭後到底要幹嘛這件事。可是留下來的問題是非常明顯的:
- 工作地點離我家通勤要1個小時左右
- 工作內容其實沒有引起我很大~~的興趣
這對一直都是會選擇自己有興趣領域的我來說,是個選擇,但又似乎不是個好選擇。
但好歹是多了一個選項。
只是我反而被這個選項弄得做立難安。
而且我很清楚,就算我回去上班,頂多兩年也一定會離開,那這樣做到底有意義嗎?
沒想到都要離職了,居然還給了我一個大難題....
但其實,我的搖擺不是因為貪戀那個職位,而是因為我害怕承擔『選錯』的責任。
選擇『留下』,我怕自己每天在通勤路上後悔;選擇『離開』,我怕自己在迷茫時後悔。
但當我試著閉上眼睛,想像那個邀約突然消失時,我內心湧上的那句『太好了!』,因為不用再做選擇,不需要再煩惱,但原來這才是我內心最誠實的想法。
原來人生最划算的選擇,不是去選那個『看起來最安全』的,而是選那個『讓你真正鬆一口氣』的。至於後悔嘛,總是會有的,但如果做了選擇,勇敢接受它永遠是最棒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