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租稅的理論高深複雜,OECD所頒布的BEPS行動計劃以及雙支柱政策固然如火如荼的在國際間開展(尤其第二支柱);美國也透過「雙軌協議」(關於雙軌協議之介紹,請見粉專前文)初步嫁接美國國際稅制及以G7集團為首的雙支柱政策。
然而,對於沒有在OECD包容性架構中的台灣,實際上在跨國交易的場域,只要涉及來源國所得、股利或盈餘匯回、利息與權利金等等議題,最需要檢視的問題毋寧為「是否適用租稅協定」,基於租稅協定避免重複課稅及防免租稅規避之功能,向主管機關申請適用租稅協定(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3條第1項、第2項;第24條第1項、第2項;第27條第1項、第2項等等),也是公司租稅規劃實務相當重要的一環。
本文瑞蒙將從我國與各國簽訂租稅協定之現狀與法源出發,並進一步簡介租稅協定之機制與台灣-新加坡租稅協定更新之內容。1. 我國租稅協定之現狀與法源
所謂租稅協定(Tax Treaty),係指各國依照OECD或聯合國所發布之租稅協定範本(Model Tax Conventions),依照各自需求修正後所簽訂,對兩國具有拘束力之國際協定。若是兩國間課稅權重疊,亦即就同一筆交易,或同一主體之同一所得,兩國均主張課稅權,尤其市場國之所得課稅後若母國並未提供扣抵或是減免之措施,則此時所發生之雙重課稅問題,可能阻礙企業之跨境投資。因此各國慣常均透過租稅協定的簽訂來解決,透過「常設機構」、「所得」、「資本利得」等等項目之定義,來分配簽約國間的課稅權限以及提供相較於簽約前更加優惠之扣繳稅率。
而我國對於租稅協定之法源,主要在於《條約締結法》第2條(國際條約與協定之定義)、同法第8條第1項(內國法轉換程序);以及《稅捐稽徵法》第5條規定,透過「報經行政院核准,並以外交換文方式行之」程序,將租稅協定轉換為我國內國法秩序規範之一環。且依照所得稅法第124條規定,「凡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所簽訂之所得稅協定中,另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使雙邊租稅協定取得優先於我國所得稅法之地位。而我國目前有簽訂全面性所得稅協定者為35個、限於海空運輸所得互免所得稅之單項協定則有13個。
2. 台星租稅協定新約介紹
本次台灣與新加坡所得稅協訂新約,係於114年12月31日簽署,並於115年2月13日生效,並將自116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正是參照雙邊的經濟及貿易情形,並依照OECD及聯合國之稅約範本修正規定,以下簡介新修正之台星所得稅新約之項目:
🏠股利、利息、權利金
此三種所得往往為跨境商業活動之重要類別,舊版協定針對股利設有40%之上限;且對於利息並無獨立之條款而回歸各國之規定,在新加坡的法規運作下,給付利息、權利金予非居住者可能有10%至17%之扣繳稅率;權利金之給付雖有15%之上限,然而對於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工業或科學設備使用對價也都列為權利金,範圍較大。此次新約,大幅降低股利以及權利金扣繳稅率以及增設利息條款,將此三種所得之上限均調整為10%,有利兩國商業活動之進行。
🏫常設機構認定延長
在租稅協定之邏輯中,對於課稅權之分配並非如我國稅法採用「固定營業場所」之概念,而是採取相似卻仍有不同的「常設機構」(Permanent establishment)概念,若投資國於市場國之活動構成租稅協定中之常設機構概念,則市場國將取得課稅權,常設機構之判斷因此成為租稅協定適用之重要議題。本次新約,增訂服務型常設機構概念,若提供服務(含諮詢)於12個月內合計超過183天,則將構成常設機構;此外針對建築、安裝工程的常設機構門檻,則由6個月放寬至9個月。
💴財產交易所得條款增訂
舊版協定並無獨立的財產交易所得條款。新版第13條明確規範了各類資產的課稅權歸屬,特別是針對不動產化之股權交易:若轉讓之股份價值超過 50% 直接或間接來自於對方領域內之不動產,對方領域(即不動產所在地國)取得課稅權 。
💼其他事項
新版協定,為了因應國際反避稅趨勢,第27條針對享有利益資格做出規定,若相關安排或是交易,是為了取得協定的租稅利益(即協定漁獵的避稅樣態),則將被拒絕適用協定優惠,應係引進主要目的測試(Principal Purpose Test)條款。
又新版第26條,相較舊約,擴大了資訊交換的範圍,明訂主管機關不得僅因資訊由銀行或金融機構持有,或涉及所有權利益為由而拒絕提供資訊,對於稅務資訊透明度提升有所助益。
3. 瑞蒙觀點
稅務協定看似源於稅約範本之文字,然而實際上各國對於所得認定,以及特定所得項目之稅務處置,往往大幅影響跨境投資之稅務效果,於適用租稅協定之際應加倍謹慎。且本次稅約修正,雖全面調降扣繳稅率,然而新約第23條規定,以往用以降低稅負之「間接稅額扣抵」(扣抵股利背後隱含的新加坡所得稅)與「視同已納稅額扣抵」(享有優惠而被減免的稅額也當作已經繳納而一併扣抵)將於三年後落日。未來若以新加坡作為營運總部並享有當地租稅優惠之安排,或許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