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近代基督徒看聖經的目光跟猶太人一定有很大的差距,對於摩西五經,能看完一次已經很了不起,看的時候就跟咱的廣東話形容詞「水過鴨背」一樣,鴨子羽毛上有油脂、具不透水特性,水倒在其上,直接流失,甚至不留痕跡。
很多基督徒還在爭論我們究竟要不要守舊約,這真的是無可救藥的普通人思維,舊約不是「守」的,摩西五經裡大量經文不是人手撰寫的,而是 神的話語,不用守的意思幾等同不用理會,然而摩西五經內大量來自 神親口的命令:
出 31:16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
出 12:24 這例你們要守著、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
永遠是甚麼意思? 神也曾宣告舊約律法在衪心目中的意圖,可以稱為衪的旨意:
申命記第六章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
都要談論。
這經文實實在在道出了精髓:「舊約不是守的,是記在心上,是要談論的」。
只讀過一次摩西五經,何來記在心上?何來談論?更離譜的就是連基本詞彙例如「除酵節」、「亞筆月」、「贖罪之物」........也不懂得其所指,何來記在心上?何來教訓兒女?
「不用守舊約」害慘了很多現代教會,不用守不代表不用記,不代表不用談論,而舊約律法不是守的,而是用來記的,用來談論的。
歸類二十九 獻祭制度 - 祭祀和祭品內有這樣的一段誡命:
第475條 利未記 1:1-3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你曉諭以
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
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他的供物若
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
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從人性的角度,當時獻一隻牛,牛的價值約等同一個工人的全年工資,有甚麼人認為他會甘心情願為了表達敬虔、悔改、感謝而獻上?因此在現實的角度,以人性的反應,最有可能這是「贖罪祭,贖愆祭和頭生的牲畜」需強祭獻上的範圍。
當然,人會透過強制獻供物的處境中稍為帶出自己的甘心與敬虔,這也是一種信仰的操練。所以這些舊約條文不是守不守的問題,而是在實際行動之後,行為本身會讓人學會順服、經歷悔改與敬拜。因此,這樣的獻祭仍然有其深層的信仰意義。
有關第 471條至第 479條誡律的經文如下:
第471條 出埃及記 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
內所定的日期、喫無酵餅七天.誰也不可空
手朝見我、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
第472條 出埃及記 23:19 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 神的
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第473條 出埃及記 29:33 他們喫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
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喫、因為這是聖物。
第474條 出埃及記 29:33 同上
第475條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
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第476條 利未記 2: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
、加上乳香.
第477條 利未記 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
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第478條 利未記 2: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
不可缺了你 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
鹽而獻。
第479條 利未記 2:13 同上
猶太人導師把這些經文簡化成下面的內容:
第471條 節期時,若不帶供品,就不可上聖所去
第472條 將初熟的果實帶到聖所
第473條 贖罪祭和贖愆祭的肉可以吃
第474條 凡非亞倫後裔的,不可吃聖祭的肉
第475條 觀察獻燔祭的程序
第476條 觀察供奉食物的程序
第477條 不可獻上酵母或蜂蜜
第478條 所有的祭品都要加鹽
第479條 不可獻上未加鹽的供品
筆者觀察到基督徒都有一個很大的盲點,如果你問他聖經中最大的誡命,他們都會朗朗上口:「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然而這誡命是有附件的:
申命記第六章
4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
、都要談論。
我們要守舊約嗎?我們要將 神所吩咐的話記下、討論嗎?我們要將 神的話殷勤教訓兒女嗎?沒有做這些是否就是沒有遵照 神的吩咐?
就正如本欄的副標題:
近代華人教育圈喜討論為何猶太人如此優越,很多人以為猶太人愛閱
讀,因此認定閱讀就是成功教育的基本。事實並非如此,閱讀固然重
要,問題是你究竟讀了些甚麼?
本節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