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愚人節的今天,也是我下定決心書寫長文的第一天。
我想先聊聊,關於我書寫的緣由,這也是我過往書寫不曾提到的。
我書寫的本質是在於真實
不論是對於愛或欲的描繪,或者是需要與想要間的拉扯
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可以把真實描寫得很虛幻、但同時很深刻
說穿了我著迷的是文字的赤裸與含蓄
貌似沒有其他的載體的有這樣的魅力
關於書寫,寫別人是透徹,寫自己是深刻。
文字的書寫像是在說著:我給你遐想,但你不可以侵犯。
因為書寫者隨時都有退路,
對著讀者說:你想的那些不是我說的,我說的跟你想的不一樣。
拉回正題,你們對於幸福的想像是什麼?
我沒有答案。
因為其實,我認為幸福是無法被定義的。
被定義了的幸福,像是世俗給我們設下的圈套與包袱,像是一張張有標準答案的考卷,我們只能填上標準答案,然後等候被一一給分。 但其實,給分的這群人,都沒辦法為我們的幸福負責。
因為說穿了,他們都不在我們幸福的藍圖裡。
但多數的時候,我們卻為了滿足這樣一群人的期待,用盡了一切力氣。 所以我們不要這樣,
我們要溫柔而堅定,身段柔軟但立場鮮明地拒絕一切不切實際的期待。 只因為,他們想像裡的幸福不屬於我,而我也沒必要去滿足你們的期待。
但我得承認偶爾的偶爾,我也會天真地希望,我們都不要再透徹與深刻。
就承認,我們只想庸俗地幸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