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哲學問題呢?能夠被懷疑的都是哲學問題。幸福能夠被懷疑嗎?當然可以,因為我們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理解、感覺都不同。哲學不像數學,一翻兩瞪眼(雖然波普說,科學的發展是一連串證偽的過程),哲學是在既定的印象中,透過懷疑、釋疑、再懷疑的「對話」過程。就像我們在討論倫理學時沒有標準答案,自己覺得最正確的選擇不過是「相對」的正確,而不是絕對的、唯一的正確。因此自己認為的正確,總是包含著不正確的部分,而沒有誰能夠說自己是百分之百正確的,因為人都是有限的(時間的有限、存有的有限),絕對的正確只有無限的天(神)能夠掌握,但並不因此說任何問題便不值得思考了。恰恰相反的是,正因為我們是有限的,透過思考哲學問題,在不斷懷疑、不斷思考、自我信念不斷接受檢驗之下,一次次的修正、一次次的自我啟發,自我將成為更接近真理、更真實的自我。而關於幸福或幸福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持續追尋、啟發、思考所獲得的。本書提出關於幸福可能的三個問題:幸福是什麼?怎麼做才能幸福?為什麼一定要幸福?我認為思考幸福問題,就是接近幸福的可能方式。
幸福是什麼?本書提到實在論與觀念論的立場,所謂實在論就是這世界確實有幸福的存在,只是靠我們有限的理性無法掌握幸福的全貌。即便我覺得自己很不幸,但事實卻可能是幸福的,就像因禍得福一般;不知道、或說無法獲得絕對客觀的幸福並不表示幸福不存在,只是那樣的幸福無法被我們感官經驗所感知。至於觀念論則認為,不管是否有絕對客觀的幸福存在,只要我感覺幸福就是幸福,而沒有一個獨立於感官經驗外在的幸福存在。
到底有沒有絕對客觀的幸福呢?幸福能夠作為一個具體的目標嗎?有可能說符合什麼條件才算是幸福嗎?男生高富帥、女生白富美就一定幸福嗎?我們常講工作為了幸福、生活為了幸福、養兒育女為了幸福、人生為了幸福,這其中的幸福到底指得是什麼?是一種幸福感?還是旁人眼中的人生勝利組?若是人生勝利與否,那不過是一種比較,而若未來有一種藥,吃了能夠讓你產生幸福感、愉悅感,那就算是幸福嗎?亞里斯多德會說,不算,因為那並不包含「善」。
「善」指各種事物自身的「好」,就是體現事物的本質,像一把好的刀,是能夠鋒利的切東西,而不是具有道德。那麼什麼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善?人之異於禽獸在於,人是「時間性」的動物,人有時候做的選擇並非「當下」最好的選擇,因為我們無法無視過去的選擇、及當下的選擇對未來選擇的影響;就像我們都有非理性的經濟行為,明明知道吃清淡的食物對身體好,卻又常常選擇油炸的食物。人生是一個整體而非片段的當下,為了完整、一以貫之的價值理念,選擇有可能不是當下最好的選擇,卻是最無悔的選擇,而幸福的選擇便是這種無悔的選擇。
為什麼一定要幸福?因為我們不喜歡庸庸碌碌的平淡人生、不喜歡虛假,而喜歡積極的人生、喜歡趨向追求真理、追求身體之外的思想、喜歡努力思考過後茅塞頓開、獲得原本所不知道的答案的感覺,而這便是追求不幸與追求幸福人生的差別。
幸福就像柏拉圖所說的理型,只存在於思想中,就像完美的圓只存在於思想,而不存在於現實中。因此幸福永遠與我們保持一定的距離,看得見卻又不垂手可得,只能不斷追尋。就像高爾吉亞(Gorgias)認為:1.世上沒有東西存在。2.即使存在,我們也無法知道它是什麼。3.即使知道它是什麼,我們也無法告訴他人這是什麼。即便我的幸福與你的幸福不同,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都曾經擁有幸福感,這也是為什麼一定要幸福的原因,
若說幸福是我感覺幸福就是幸福,這麼說或許讓人覺得有點阿Q,但再仔細想想會發現,什麼是我感覺的幸福呢?感覺的東西會不會不斷改變?小時候感覺與長大感覺、戀愛中感覺與失戀後感覺,我們可有曾經把握住幸福感覺的一刻?在被他人稱讚的時候、和親朋好友團聚的時候、酒足飯飽的時候、考試考上的時候,或知足常樂的時候。正因為我們曾經感覺幸福,所以幸福並非永不可得,我們都天生擁有幸福的能力;想像幸福、孕育幸福、追尋幸福、把握幸福的能力。而幸福的大小受限於我們想像(思考)能力的大小,持續擴大我們的想像力(思考)就有獲致更幸福的可能。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