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9/05/08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快倒光光的出版業

●行為模式的改變

如同東區商圈一樣,隨著消費行為的轉變,電商成為人們消費最喜愛的模式,舊有的模式不快速轉型,就會與東區一樣的沒落。
出版業也是一樣,隨著閱讀的行為模式改變,這幾年來出版社倒掉的速度很快,再加上圖書館閱讀數位化的推波助瀾,連我合作的總經銷都跑路了,連最後一次打聲招呼的機會都沒有。
在世界資源逐漸匱乏的世代,人類掌握了資源、生存空間,其他生物會逐漸消逝。目前出版生態也類似,當市場整體銷售量愈來愈小,能存活下來的大概只剩下熱門書系、翻譯書可以存活下來,會降低多元性、本土性,對讀者來說並不一定是好事情。

●公共出借權

教育部將在年底前於兩家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參考英國的方案是以書價、國民所得等來估算補償金,算出台灣可能採取單次借閱補償金1.9、3.2元的兩種實施方案。(公共出借權 學者籲著作人補償金逾五成)
對於作者來說,以自利的角度來看,可能會有幾種想法:
  1. 自己的書缺乏銷量,所以贊成補償金的方案。
  2. 自己的書屬於短銷類型,市場銷售完畢之後,隔一段時間後再賣給圖書館,賺取補償金,不無小補。
  3. 自己的書屬於長銷類型,不希望自己的書進入圖書館體系,也對補償金的模式沒興趣;畢竟以作者的角度來看,多借一本書有可能少賣一本,微薄的補償金對其沒有意義。

●作者生存為優先考量

圖書館存在的必要性,除了保存書籍的功能外,成為各地區閱讀中心也是一個關鍵,尤其是並非每個人都可以買的起三百、五百元的書,因此圖書館可以衡平知識取得的不公平性。
只是當圖書館借閱這件事情,已經來到了網路借閱、電子書快速成長之日,對於作者來說就會是一種傷害,因為只要上網就可以用零元借閱,出版銷售量於是大減,也會影響到寫書的企圖心。
當有心寫書的人,無法獲得回饋,就不會想要寫書,市場上充斥著不是真的想要寫好書的作者,譬如有些仲介想要包裝成理財達人,騙取民眾購屋置產,就會出一本書把自己包裝成暢銷書作者。
如果市場上只剩下這種不care版稅的出版品,是一件好事嗎?
當然不是。
其次,雖然網路文章比較有搜尋資料、延伸性閱讀的優勢,個人覺得書還是比較具備「完整性」,書、網路文章還是各有利弊,未來應該還是會同時併存。
因此,當閱讀習慣改變時,我們應該建立一些機制,想辦法讓好的作者可以生存下來。
公共出借權」是其中一種機制,只是一來試辦成效如何,不知道。現在,作者當下就需要生存,當版稅收入大幅度減少,找尋其他收入成為不可避免的道路,像是現在流行的網路專案、斗內,是因為數位閱讀的一條新的生存之道,只是該如何讓自己的作品讓讀者買單,又是另外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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