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6/1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青銀共居的成人教育不應由小中學生來承擔

    這個「青銀共居」,國中生會考的作文題目才剛下手,卻傳來女大醫學系學生燒死家人的慘劇。
    雖然有部份人認為這個題目很多元,有助於探討當今社會現況,但我還是不贊成當小中學生的作文題目,假設這個青銀共居的題目擺在大學指定考試由高中生來闡述當前社會狀況,我會接受,然後在大學時期拿出來作為探討的學科題,我覺得才是有助於改進社會。理由是高中生和大學生才是真正邁入社會的青年。
    探討三代同堂家庭狀況有三代同堂的題目,也有更符合小中學生的議題去發揮,像這種「青銀共居」雖然再怎麼解釋三代同堂,「青銀共居」所講的不只是有親屬的三代同堂,還包括無血緣關係的老人相處,小中學生在法律上來說屬於無行為能力者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請問:小中學生要如何用自己的意思去和無血緣關係的老人相處?當小中學生想要與除了自己的阿公阿嬤以外的人在一起生活必須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有可能發生,也就是說除非法定代理人或是法院相關機構同意,小中學生的代同堂才會成立,否則等於無效。
    教育失敗就是該誰負的責任我們都沒有作好,一味地丟給別人,這是目前社會敗壞的原因,一直把責任丟給別人,或是推卸責任,這是當前社會的教育現況,當事件發生了,媒體就率先指責他人的錯,從來沒有檢討事件發生前因後果及自己是不是造成事件錯誤的理由。就好比我們教小學生要走斑馬線,要看交通號誌一樣的,小學生都遵守的規則,一旦長大這些卻是完全無用的規則,闖紅燈的比比皆是,公共建築要遵守公共標語,也許有人會說不遵守的人只是個案、少數,確實是如此,不過我們卻也常常為了少數個案改變大多數人的習慣和合情合理。
    這個社會講求三代同堂以利社會變遷,及少子化時代,可有沒有想過,小中學生受致於父母,如果有的父母在工作上沒有和自己的父母一起住,當然也會要求孩子和自己一起住,如果有孩子不願意想要跟阿公阿嬤一起住這又會引來什麼狀況?其一、父母親同意和孩子分開讓小孩和自己的爸媽一起住,在工作之餘返回阿公阿嬤家看孩子,這種是不會有問題產生。其二、當父母親有一方不願自己的孩子在阿公阿嬤身邊時,會產生什麼情況。一來小中學生沒有自主經濟來源,當小中學生堅持要與阿公阿嬤同住,倘若此時父母親又以斷經濟來要脅與其阿公阿嬤同住時怎麼辦?小中學生又逢萌發期和叛逆期,阿公阿嬤因為自己的孩子已經不在身邊,為了要和自己的孫子一起住,勢必會提供經濟來源,甚至溺愛孫子以補孩子長大後不能陪伴之遺憾。當溺愛之後的小中學生,行為上若是沒有加以約束也會造成很大的社會問題,小中學生行為是法定代理人最大的責任啊!當我們不加追究法定代理人的責任,還一味地要求法院相關機構出面,這是下下策。老人要的不是有沒有人關心,而是這個血緣關係讓他徹底的失望,當失望自己的親緣連一次都無法關心自己的時候,對於無血緣的人即使再多關心,表面上無損,內心裡早就凋蔽了。
    又回到前面開題,女大醫學生因為考不上國家考試閒賦在家,被說是啃老族,新生不滿才會引恨燒死家人,像這樣的啃老族殺人社會事故也不只一次的發生。因此當我們用這麼艱深的考題來講社會議題時,竟然是用在小中學生身上,那高中生呢?大學生?碩士生?他們就不用討論了嗎?成人社區教育就不用討論了嗎?所以,這一篇要講的是,當探討三代同堂時,每一個階段都有不一樣的題目來討論相同的議題,「青銀共居」也不是只單純討論三代同堂的血親家庭故事,這已不是小中學生可以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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